仙界第一偃师_第16章 苍蓝故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16章 苍蓝故国 (第1/2页)

    “已经过去几百年了,你所喊的皇上和你的仇人司空玄早就化作了黄土。”

    叶泽惋惜的看着尸王,她是个可怜的女人,明明想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却被自己所爱的人杀害,无论谁都会遗憾的,不是吗?

    “苍蓝王国...苍蓝...”

    女尸呐呐自语,一脸茫然地看着叶泽。

    “很遗憾,苍蓝王国早在三百年前就已经被攻陷,现在已经是东临帝国了!”

    关于苍蓝王国,叶泽曾在史书上读过,面对尸王的怨恨,只能长叹一声。

    听到叶泽说的话,女尸脸色更加苍白,比冬天的雪还要白。

    “我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了,所以,我想报仇也不可能了吗?”

    “......”

    众人纷纷叹息,沉默不语。

    “你们动手吧,送我回苍蓝王国...我生是苍蓝王国的人...死是苍蓝王国的鬼!”

    “皇上....臣妾来陪你了.....”

    众人瞪大了眼睛,此刻女尸的内心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挣扎,恐怕无人能体会。

    徐瑞风横剑指向女尸,面色沉重地说道:

    “尘归尘,土归土,你就好好上路吧。”

    话音一落,便一剑刺入尸王的心脏。

    女尸带着无比僵硬的微笑,向后重重倒去,下一刻,便化作了一地黑色的尘埃。

    叶泽叹惋地看着那一地的尘埃,拔出青虹剑,插在地上,像是在默哀。

    或许消散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吧。

    叶泽心里这么想着。

    “我们走吧!”

    “嗯。”

    叶泽收回青虹剑,跟着众人一起回到了墓穴外面。

    “偃甲鸟,唤!”

    一只巨大的偃甲鸟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叶师弟,原来这就是你的偃甲鸟啊!”

    “我说呢,来的时候我就看你和采琳骑着它,我没细看还以为是活的鸟类坐骑呢....”

    “是啊,叶泽这偃甲鸟,做得真是精致,栩栩如生!”

    众人对着立在眼前的偃甲鸟一顿夸赞。

    “你这偃甲鸟能不能坐四个人....御剑飞行好累喔...”

    沈萱一边好奇地抚摸着偃甲鸟,一边问道。

    叶泽摸着后脑勺尴尬一笑,说道:“应该...可以吧...”

    正常来说,目前未改造升级的偃甲鸟,最多只能乘坐三个人。

    但也说不一定,载重量要视每个人的体重加起来才知道。

    可是体重都是女儿家的秘密,这可不好开口。

    不过倒是可以目测,沈萱和苏采琳两个人都是窈窕淑女,应该是很轻的。

    徐瑞风的话,体重应该也和自己差不多。

    “你们都上来吧,我试试。”

    “那太好了,嘿嘿...”沈萱双手一拍,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徐瑞风本来想说自己一个人独自御剑飞行的,但因为在和尸王打斗之时耗损了太多真气,便也只能默默骑上了偃甲鸟。

    “走勒!”

    众人骑上鸟背,在叶泽的操作下,向着青石门的方向飞去。

    途中,偃甲鸟突然一沉,吓得叶泽不得不多加了一块灵石才保持了平稳的飞行姿态。

    关于到底是谁那么沉的问题,成了谜题,因为两个女子都争先恐后地说自己体重不过百。

    青石门内,一座富贵华丽的院子上悬挂着长枪宗的牌匾。

    “萧师兄,我们查到了,之前跟你作对的那个小子叫做叶泽,不过是新进门的弟子,居然敢跟萧少爷作对,简直是自寻死路,我们要不直接找人把他做掉。”

    如果叶泽在的话肯定能认出坐在石凳上的人就是萧然,旁边两个小弟都在阿谀奉承,萧然一脸享受,他对这种吹捧很是喜欢。

    “好,听说他们出去做任务了,等他回来就让墨山去教训他,让他知道跟我作对的下场!”

    “是!”

    叶泽一行人刚回到青石门,就直接面见掌门去了。

    “掌门,我们回来了!”

    苏采琳倒是很开心,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出去闯荡并且完成任务,而徐瑞风和沈萱则被他们的师傅传唤,回到了剑宗和幻宗。

    “平安回来就好,现在就去任务堂领取你们的奖励吧!”

    叶泽抱拳道。

    “是!”

    叶泽到达任务堂,一个皮肤黝黑,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浑身充满了肌肉的年轻人在门口等待。

    叶泽打算领到筑基丹和灵石,在剑宗好好修炼提升修为,好为后面的宗门订榜比赛做准备。

    “你就是叶泽?”

    旁边的黝黑的年轻人发出低沉的声音。

    叶泽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