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小医仙_第323章 禽兽不如者,该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323章 禽兽不如者,该死 (第1/3页)

    只见山洞内,有一个人,跪在地上。

    浑身上下都是血,身上都是被藤条抽打的痕迹。

    看得出,已经被打得皮开肉绽了。

    “你们,你们这是干嘛?”

    “这,这是谁啊?”

    孟炎马上询问道。

    随后,他带着怒气的眼神看了看老支书。

    因为,在这人的旁边,还有四个人。

    分别是老支书、二愣子和村里失踪的两个中年男子。

    老支书还没回话,其中一个中年村民说道:“这是胡阿根那忘恩负义的家伙,这畜生该死,连胡哆哆都要侵犯,还他娘滴的杀人。”

    “简直是猪狗不如的畜生,咱们这是替胡哆哆报仇。”

    这名中年男子说完,二愣子也说道:“胡阿根这畜生,强暴我媳妇,现在又强暴胡哆哆,还杀害了她。”

    “老子抽死这个畜生。”

    说完,二愣子拿起手里的藤条,往已经被打死的村长胡阿根身上抽去。

    这时,孙莉马上吼道:“住手,你们这是犯法的知不知道?”

    二愣子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

    “你吓唬谁啊?”

    “他胡阿根当初把阿艳和阿忠浸猪笼的时候,难道就不犯法吗?”

    “他强暴我媳妇,强暴胡哆哆和掐死胡哆哆的时候,不犯法吗?”

    “你们有没有看见,他胡阿根家里五条人命都没了,你们知不知道,这是报应啊。”

    “再说,老子一人做事一人当。”

    “大不了一命抵一命。”

    孟炎严厉地说道:“任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村长现在死了。”

    “二愣子,你用私刑,打死村长,你已经触犯了法律。”

    “小孙,你们两位把二愣子铐起来。”

    孟炎说完,孙莉和两位警察上前,夺掉了他手里的藤条,拿出手铐,把他拷了起来。

    接着,孟炎对老支书和另外两位中年人说道:“老支书,还有你们两位,明知道他犯法也不阻拦,还跟他一起胡闹。”

    “你们也脱不了干系。”

    “先跟我们回村里去吧。”

    老支书点了点头,“哎,我这么多年,喂了一头白眼狼。”

    “孟队长,我们甘愿受罚。”

    陈平看着眼前的情景,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老支书是个好人,二愣子也不是啥坏人。

    另外两位中年大叔,也不是偷鸡摸狗,欺善怕恶之辈。

    但是,他们确实是犯法了。

    反而这个村长,就是个忘恩负义,喜怒无常的小人。

    由于农村的思想封闭,他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都没有受到惩罚。

    陈平看着,十分憔悴的老支书,说道:“老支书,咱们先回村吧。”

    “有些事情,回到村里再说。”

    老支书朝陈平笑了笑,“小伙子啊,谢谢你救了我家胡哆哆。”

    “只可惜,我家胡哆哆还是被那白眼狼害死了。”

    随后一行人出了山洞,孟炎让跟着来的两个警察,在山谷里呆着,等大部队来支援。

    二十分钟后,孟炎、孙莉、陈平和两位警察,把四人都带到了村里。

    二愣子涉嫌杀人,被单独关押起来,等着另一路警方的车子前来带走。

    两位中年男子,被带去单独审问。

    老支书还是到了他家隔壁的那户村民家里。

    孟炎、陈平、孙莉三人一起找他谈话。

    等老人家入座后,孟炎就叹了叹气,说道:“哎!你是村里多年的老支书了。”

    “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

    “有什么事情,可以跟咱们警察说,让我们警察来处理嘛。”

    在他们看来,老支书这么做不值得啊!

    可是,老支书却说道:“孟警官,两位小警官。”

    “你们知不知道,我亲手提拔起来,关照了三十年的白眼狼,在侵犯我女儿的时候,我心里是什么感觉吗?”

    “我就是那个救了蛇的农夫,最后反被咬。”

    “真是作孽啊,作孽啊!”

    “所以,我就想着亲手解决了这畜生。”

    “二愣子和村里的两个兄弟,都是我叫的。”

    “我们要亲手解决了这个畜生,我们心里才好过啊!”

    老支书说着,就大哭了起来。

    等情绪稳定后,继续说道:“你们知道,当年二愣子结婚,自个在婚宴上喝醉了。”

    “他自己还没做新郎呢,媳妇就被胡阿根那畜生强暴了。”

    “事后,那畜生来求我,说自己喝醉了酒,所以干了错事。”

    “让我跟二愣子说说,不要告他坐牢。”

    “我不想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人,就这么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