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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祝拾肆和方听去了姥姥姥爷家。 两位老人又搬回了那栋旧房子,时隔近十年再见,他们已然老了,却热情亲切依旧。 老人们看见了祝拾肆和方听在左手无名指上的同款婚戒,没有问两人的关系,只是将一个红包塞给祝拾肆,红包里面卧了一只款式古旧的金戒指。 方书云去了公司,不在家,夏微宜在二楼打扫书房,祝拾肆上去的时候他正在一本本地擦拭着书籍。 书房的整体陈设没变,很多书换了,但书架上依然摆着博尔赫斯的诗集,祝拾肆看着它,想起了那个让方书云背出情诗的午后,后来它成为了祝拾肆最喜欢的诗,再后来,这首诗在某个雨夜被方听写在明信片上,在那个雨夜,他们确定了心意。 “你在笑什么?” 方听顺着祝拾肆的目光看去,博尔赫斯,懂了,他也朝祝拾肆一笑。 “马上吃饭了,夏微宜已经下去帮忙了,你也去帮帮忙。” “好。” 支开方听,书房里只剩下祝拾肆一个人,他摸了摸整齐的书脊,随后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已经泛黄的,将它放回书架。 十二年了,也该归位了。 中午,方书云回来吃饭,似乎没有被提前告知祝拾肆也在,方书云看到他时很惊讶。 席间,方书云的视线一直流连在祝拾肆和方听的戒指与耳后成对的纹身上,他没怎么说话,饭后,他把祝拾肆叫进了书房。 “你还喜欢天文?” 方书云点了点脖子,示意那里的星座纹身。 书房虚掩着,夏微宜在下面洗碗,方听则躺在楼下的卧室里看漫画,看得哈哈笑。 听见方听的笑声,祝拾肆也情不自禁笑起来:“喜欢呀,一直都很喜欢。” 知道祝拾肆开心并不是因为自己,方书云无趣苦笑,将门关上:“我以为你会学这个。” “我也以为我会,但很多时候身不由己。” “是啊,身不由己,”方书云失神地点着头,而后聚焦到祝拾肆身上,“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就十多年了,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王小波的,一起读博尔赫斯的情诗吗?” 方书云眼中闪烁着难以言喻的光晕,若是十年前,祝拾肆一定欣喜若狂,但现在,他并不想去回应他那含混不清的信号。 “当然记得,我还会背呢,”祝拾肆轻松地扬起眉,“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背吗?因为你弟弟某天把这首诗抄给了我,刚好那天我们在一起了。” 方书云在祝拾肆甜蜜的笑容下沉默了很久。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你是怎么认识方听的,他从很多年前就时不时地在电话里问起你,你们现在是……?” 方书云看着祝拾肆的戒指,话只说到一半。 “已婚,”祝拾肆答得利落,朝方书云抬头一笑,“我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遇见他,虽然他比我小,但他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也看清了很多东西,没有人比他更懂我、更适合我。” “是吗……” 许久之后,方书云才轻轻接了句:“恭喜”。 门被推开,方听进来了。 “你们又在说什么悄悄话?这次我要明目张胆地吃醋了,下来陪我。” 方听把祝拾肆拉向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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