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父与子 (第3/3页)
境界。 齐云认为是玉池有宝物。 拿着铁钩,在池子里翻找。 池子里除了息壤空空如也。 齐云又认为,是无瞳王身上的珍珠百鳞衣有问题。 于是把尸体扒光了,披在自己身上。那样子简直像疯子,我和胡子愈发不耐烦,没兴趣再装下去。 “动手!” 这正是:一派青山景色幽,前人田地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还有收人在后头! 齐云和古铜自诩聪明。 我与胡子却也不是吃素的。 眼下失去耐心,我大喝声,直接与胡子从地上扑了起来。 我去对付齐云,胡子去对付古铜。 我跑上去,直接一脚把齐云踹进了玉池里! 齐云猝不及防,穿着珍珠百鳞衣下了玉池,跌跌撞撞在里面滚了几圈,居然没被息壤吞噬。 “你!” 齐云大怒,摸抢要打死我。 我正准备反击。 忽然一声惨叫。 齐云抱着脑袋打滚。女娲肠已经钻到他脑袋里,正在吃他的脑髓! “小子,这是什么东西?” “你不是想长生不老吗?小爷今日送你一程,让你在这帝王陵阙安享晚年!” 我抬手就是一枪。 齐云撞在玉池内,身上的珍珠衣散得到处都是。 胡子那边,提刀把古铜的脚筋挑断,将其制服。 而无瞳王的尸体。 因为被扒了衣服,又离开玉池,开始迅速发黑脱水,变成一具干尸,无法再流出鲜血。 它的长生计划,明显报废了。 正是天理循环,因果注定。 它费尽心思造此陵墓,欲成地仙。结果死后连衣服都被人扒光,凄惨至极。而齐云自以为聪明,眼下被女娲肠吞了脑子,死在玉池中。 我和胡子站在平台上。 留了古铜一命。 倒不是我们心慈手软,实在是,还有一个人没出场! “阿,阿爷。”古铜浑身是血,看见来人,手脚止不住发抖。 雷千的眼神冷漠到极致。 他并没有死。 按照雷千的说法,他祖祖辈辈遭受诅咒,除非是被砍了脑袋,本质跟行尸走肉一样,打穿心脏都不怕。 “为什么背叛我?”雷千痛断肝肠,“你是我亲儿子啊!” 自知难逃一死。 古铜呵呵冷笑,破罐破摔:“儿子?哈哈哈,你个老东西,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亲生骨肉!我恨死你这老东西了,你自己看!” 古铜掀起自己的衣服。 他浑身布满血洞,是一个小号的蜂巢人。 “就是你这该死的老东西,你生下了我,从小我就遭受非人的痛苦。因为你遗传给我的血脉,我不敢见人,不敢去上学,每天就像一具行尸走肉,跟你在这地下,与死人打交道!无数日日夜夜,我被剧痛惊醒,多想亲手砍了你的脑袋,挖出你的心肝。” “你何曾把我当过儿子?我只是你用来杀人的工具,从小到大,我没有童年,没有母亲,你可曾给我半分亲情?我只想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啊!” 古铜趴在地上。 对着雷千歇斯底里咆哮。 我没想过,一个儿子对父亲会有滔天的怨恨。但雷千的做法,确实不配叫一个父亲。 他眼里,只有守护无瞳王,为此可以牺牲亲生骨肉。 “你让我杀人,可想过我多么担惊受怕,会遇见多少九死一生的危险?你没有,你自私自利,你是个自私到骨子里的冷血生物!你甚至都不跟我分享无瞳王的秘密,你根本不在意我!” 古铜的眼睛都瞪出血。 雷千失魂落魄站在那,任由古铜辱骂。十年慰风尘的南派盗墓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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