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 杀神 (第2/2页)
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且偶尔会出现在社区教堂。 我就是那个你在散步时碰见会点头示意但又叫不出名字的和善街坊,只要一个转头就会被你遗忘。 退休后的我,只想过平凡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安全、愉快、满足。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某次,我在社区的安排下去当义工时,遇到了一位老人。 那是一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住在下城区的边缘;她蜗居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里,靠着社区每天送来的救济品过活。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也没有任何子女来管她,这二十年来,只有孤独与她相伴。 老人的双脚已经失去了站立的能力,这在她的年龄来说并不罕见;她每天都趴在自己缝制的垫子上爬着去厕所。而她吃的东西,也只有冰冷的、快要过期的罐头。 她那屋里唯一的电器是一个灯泡……别说是电视或收音机了、就连部电话都没有。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别人寻求帮助,按照她的情况,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可以收容她。 她告诉我,那些机构是提供给举目无亲的孤寡老人的,她不去,因为她还有一个儿子。 二十多年前,她的儿子离家去其他城市工作,但是后来断了音讯,她想守在这里,等儿子回来。 她怕自己若是走了,儿子回来会找不到她。 我试着问了她儿子的名字和一些她还能记起的基本情况,结果她突然就打开话匣子,对我说了很多。作为一个连几分钟前发生的事情都记不清的老人,她对儿子的记忆却很清晰,说起来滔滔不绝。 很显然,这份回忆,以及与儿子团聚的希望,便是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这些年来仅存的慰藉,也是她守候在这里的动力。 然而,我知道,她的儿子是不会回来了。 因为,我杀了他。 那是我接下的第一单工作——每个杀手,都会记得自己作为杀手去杀的第一个人,我也不例外。 离开老人住处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说。 我没有告诉老人,她的混混儿子在二十年前就因为私吞了帮会里的白货被道上通缉并且被杀死了。 我也没有再去劝说她离开这里。 这样,她还能有个盼头,她的儿子还能活在她的回忆里,活在她的希望里。 ………… 死,对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已不再被这个问题困扰。 生命的沉重,不在于其对这个世界能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在于当其逝去时,辜负了谁,又成全了谁。 看来,我还不能退休。 我想换个角度,再与死亡共舞一曲。 这一次,除了应有的觉悟,我还将……心怀敬畏。三天两觉的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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