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大陆_第二百九十四章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二百九十四章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第4/5页)

么?”唐三微微一笑,淡然反问。

    千仞雪对于唐三能够如此之快的就平静下来,美眸中不禁流露出一丝欣赏。优雅的点了点头,“是的,在你刚刚面对那三只蚂蚁,释放出领域的时候,我就已经来了。”

    听了这句话,唐三的嘴角不禁轻微的牵动了一下,在自己释放蓝银领域的时候就来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就算是她在自己的领域范围内,自己也依旧没有现她的存在。

    上一次面对时,千仞雪七十多级,唐三六十多级,那时候唐三知道,千仞雪也同样是个天才,不逊色于自己的天才。她还拥有着强大的武魂六翼天使,也是千道流的孙女,武魂殿上一代教皇的女儿。可是,为什么现在自己已经看不透她了?

    “好久不见了。看上去,你的变化很大。”唐三脸上的微笑不减,就像是在与一个普通朋友聊天似的。

    千仞雪叹息一声,“是啊,真的是好不久不见了,这一晃,就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普通人的一生,也没有多少个六年吧。我的变化很大,你不是也一样么?就在刚才,我才见证了魂师界有史以来最神奇的一幕。恐怕,就是曾经那些修炼到神级的强者们,也没有过你刚才那样的经历吧。”

    “同时面对三只修为达到九万年级别,又几乎是单纯属姓的魂兽,战而胜之。这还不算什么。最神奇的是,你竟然敢于同时吸收它们三个的魂环,而且还成功了。我真的要恭喜你才行。”

    唐三苦笑道:“有什么可恭喜的,难道你看不出,刚才那只是一个意外么?你以为我愿意同时吸收三只千钧蚁皇的魂环么?你应该说,我那是一种找死的行为才对。”

    千仞雪轻轻一笑,她的笑容仿佛拥有着什么特殊的魔力似的,看的唐三都不禁呆了一下。周围所有的树木上,树叶轻轻的摆动,出沙沙的声音。

    自从千仞雪声音响起时,唐三的精神力一直是全力释放着的,此刻他吃惊的感觉到,在自己精神力能够感受到的范围内,所有树木都做出着同样的动作,同时在晃动着自己的树叶,似乎是因为千仞雪的笑容而迷醉一般。还不只是树木,除了能够感受到自己气息,就在自己身边附近的蓝银草以外,所有植物都在用各种不同的形式来表达着自己的愉悦。

    “我听说过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没想到今天却真的见识到了。只是,为你倾倒的却是这片星斗大森林。”唐三感叹着说道。

    千仞雪笑容更盛几分,“我可以理解,你这是在赞美我么?”

    唐三优雅的轻抚手中海神三叉戟,“当然可以。我只是阐述了一个事实而已。”

    千仞雪微笑道:“但你刚才也妄自菲薄了。不是么?在你同时摄取出三个魂环的时候,或许是个意外。但那个时侯,你也完全有能力选择不去吸收它们。可你还是那么做了,依旧将它们收入体内。并且以一种我从未听说过的方法将它们彻底的与你自身融合。不过,你刚才的样子真是很吓人,我有几次都忍不住想要出手帮你一把。只是,如果我那样做的话,恐怕会影响到你对魂环吸收的效果,反而不美。而你也确实在我眼前创造了一个奇迹,同时摄取三个魂环,以雄霸天下之姿令其臣服。这就让我不得不说出佩服二字。如果我是你,我自问没有那样做的勇气。”

    深深的看着眼前这个女人,但唐三却依旧现,不论自己怎么看,却依旧无法看透她。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千仞雪小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应该是敌人。”

    千仞雪幽幽一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更何况,就算你我是敌人,我也希望能够面对一个完全状态的你,而不是趁机偷袭。有的敌人,是同样可以尊重的,不是么?”

    唐三点了点头,“你是一名真正的魂师。如果不是立场不同,我真的不想与你敌对。可惜,我却不得不那么做。”

    这一次,流露出苦笑的人变成了千仞雪,“为什么我们就一定要做敌人呢?唐三,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魂师。我刚才已经看到了,现在的你,已经是一名封号斗罗,甚至魂力就要突破九十六级了。可是,你今年才多大?二十五岁?二十六岁?还是二十七岁?你已经为魂师界创造了太多的历史。可以说,如果你身在我们武魂殿,拥有武魂殿全力支持的话,你的成就可能会更大。你的未来更是没有人能够想象的。我几乎可以肯定,不久的将来,你一定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突破人类极限,真正的踏足到百级之后的境界。”

    唐三微微一笑,“你想要说服我么?不得不承认,你的声音很有感染力。”

    千仞雪有些落寞的道:“这应该是我第二次试图说服你了吧。上一次,你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也击败了我。虽然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