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打贵族主意的人类 (第2/2页)
被撑开了,走路的时候呼扇呼扇的乱颤,隐约还能看见肚脐附近有好似剖腹产似的刀口。 虽然一看就不是人类,但是这个打扮,还真是接地气。 他手上还牵着一条遛狗绳,一条穿着粉红色小马甲的吉娃娃在他臃肿的大脚丫子旁边,睁着六只噗灵噗灵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对,六只,因为这只吉娃娃有三个脑袋。 现在正是缝合怪贵族们出来遛宠物的时间。 想到这里,季末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把嘴角提了提,走过去,单膝跪在地上,把手里的烧刀子,递向那只三头吉娃娃。 “当然可以,但是我的酒,可是很烈的啊。” 季末尽量让自己显得友好道。 “你这样有眼力见的人,真是少见啊!桀桀桀!” 狗嘴里发出刚才听见的那个滑稽的声音,吉娃娃用两条后腿站了起来,它的两只前爪,跟人的手一模一样。 三颗脑袋(#▼皿▼)的说道:“之前有好几个人类,都把我的宠物当成了我,桀桀桀!我把他们变成了咬胶!桀桀桀!” 季末(′???)的看着他。 吉娃娃愣了愣,抱着酒瓶,(〝▼皿▼)道: “你的表情有点吓人啊?” “哦,我睡得不是很好,请不要介意。”季末说着又提了提嘴角。 “还不知道贵族大人怎么称呼?” “桀桀桀!明明都不确定我到底是个什么,张嘴就是贵族大人,你小子,不是吸血鬼猎人吧?他们可没有你这么会说话!” 那三颗脑袋笑起来非常的聒噪。 一颗脑袋咬开了酒瓶的塞子。 季末再次提醒道:“请小心,这酒很烈的。” 吉娃娃却当耳旁风,吨吨吨就灌进了左边那颗头的嘴巴里面。 “噗!艹!(ヾ????)这是酒啊还是炸药啊!” 他一边骂骂咧咧,却一边又喝了一口。 然后抹了抹嘴巴,随手把酒瓶丢回给季末。 季末顺势完全不介意的拿起来喝了一口。 吉娃娃一看,眼神中越发带着欣赏。 “桀桀桀,你确实跟那些人类不一样!你叫什么名字?” “季末。” 季末淡漠的答道,把酒瓶塞进包里。 “(#▼皿▼)我是哈士奇男爵,欢迎来到血肉巷!” 【哈士奇男爵】 【种族:吉娃娃属地狱犬】 【资产:一百万黑魂】 【估价:叫爷爷!】 一只吉娃娃(三头),却自称“哈士奇男爵”,这个…… 季末是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吐槽。 “待会儿要是还活着,来渊秘医馆外边小酒馆找我吧,我请客,桀桀桀!” “对了,给你个忠告,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会亲自跟宠物一起出来。” “如果遇上主人不在身边的宠物,最好是躲得越远越好,如果遇上没有带宠物出来的主人,最好能跑多远跑多远,桀桀桀!那八成是想趁机抓一只心仪的宠物的偷狗贼,桀桀桀!我打包票,你这样的小子,作为宠物一定很抢手!桀桀桀!” “这个时间,凡是被套上【荆棘项圈】的,都会自动变成宠物,你最好当心点。” 他说着,对着那个胖子汪汪两声,胖子慢吞吞抬起手,掀开下巴的褶子,露出一副造型极其骇人的项圈。 项圈内的倒刺把脖子扎的鲜血淋漓。 “那如果是贵族大人被套上了项圈会怎么样?” 季末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问道。 哈士奇男爵愣了一两秒,右边的脑袋闪过一丝邪恶。 “桀桀桀,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打贵族主意的人类,好,有趣!” 说着话,他对胖子道:“旺财,给这小子一副项圈!” 胖子流着口水,目光呆滞的拿出一副鲜血淋漓的【荆棘项圈】,季末小心的接过来。 “这个送给你了,要是抓到了什么宠物,带到酒馆来,让我看看,桀桀桀!” 哈士奇男爵一边滑稽的笑着,一边咬了咬狗绳。 “喂!宠物,还不快点遛我!” “哈……” 那个胖子目光呆滞的牵着狗绳,往巷口走去。 很快,他们消失在了浓雾之中。山青雪的诡异典当师:我的当品皆为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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