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星辰诀_第26章 恨法堂议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26章 恨法堂议事 (第1/2页)

    次日晨起,苦娃龙七等人去向檀济法师辞行。

    龙七本想多留几日,与紫竹庙的灵空灵真等人切磋交流一番,甚至还想与紫竹庵的年青高手,比如灵素等,比试一回。

    陈子重无尘子等人更是跃跃欲试。

    要知以青州之大,这许多各家各派的年青高手齐聚是极其难得的盛事。

    但昨日檀济接到飞火传讯,随即便要与檀师姑议事,这就不好继续作客了。

    檀济法师并不挽留,笑呵呵的问各人去向,许沁梅当即邀请龙七等人去湖畔许家做客,龙七欣然答应。

    无忧子着急回山禀告他师叔祖玄松子之事,但无尘子极想去湖畔一游,便提议道:路上遇到同门师兄弟,着同门传讯即可。

    道玄门是青州第一大派,人口众多,门中子弟遍布青州,遇上几个同门也不是难事。无忧子便答应了,毕竟湖畔凤凰许家在青州影响极大,能与之交好是求之不得的事儿。

    檀济笑道:”诸位皆是青州俊杰,此去山高水长,前程远大,老衲便不多留,惟愿异日再会。“

    吩咐随侍沙弥取出一叠符箓来,龙七、无忧子是识货的,知道这是紫竹派独有的护身灵符,祭出时有佛光护体,能抵挡筑基后期修士的全力一击,极是珍稀异常的,慌忙拜谢。

    符箓却只有七道,轮到苦娃时已分没了!

    众人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檀济笑道:“这位周星辰小施主与本派有缘,老衲欲留他盘桓些时日。”

    龙七惊讶道:“星辰兄弟与晚辈等同行甚久,为人诚恳朴实,并无得罪贵派的举动,望老法师明察。”

    无忧子因他师叔祖一道残魂就在苦娃身上,自然也出口极力相助。

    许沁梅道:“晚辈与两位周师兄曾经历一番生死搏杀,意欲邀请他二人去湖畔作客,请族中长辈指点其修炼,老法师切不可为难他!”

    檀济呵呵大笑道:“谬矣,谬矣!灵真,你与他们分说。”大袖一拂,转去后堂了。

    灵真先去苦娃耳边说了许久,苦娃点点头,向龙七等人拱手道:“一路承蒙众位道兄指点提携,星辰感激不尽。檀济老法师留我并无他意,只是有些事情相询。”

    又向周山河许沁梅雪燕道:“山河兄先去湖畔,小弟无事的。湖畔凤凰许家小弟景仰已久,一月后定会来拜访的!“

    雪燕抱着她那只兔精雪娥担心道:“星辰兄真无事?紫竹庙的秃……和尚有何事要问你?“

    苦娃抚摸兔精的耳朵,安慰道:“定然无事!雪燕不要担忧。最多月余我便赶到。“

    灵空在一旁笑道:“我师祖是有道德的高僧,怎会为难星辰师弟,说不定还要给些好处他哩!“

    龙七等人才放下心来。紫竹庙是青州正派,既如此说,便不会为难一个乡野少年了。

    灵空灵真自去送行龙七等人。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苦娃跟在小沙弥后面一路曲曲折折,穿过许多丛紫竹,到达恨法堂。

    恨法堂中甚为广大,正上方只有一个塑像,相貌清癯,一股霸气充天塞地,正是他昨日见过的紫竹庙开派祖师法恨上人!

    苦娃想起先前那雕塑曾向他一笑,心中突突跳了几跳,不敢多看。

    盏茶功夫,堂外重重的脚步声响,进来一个中年僧人,紫红脸孔,身形高大壮实,双目炯炯有光。

    他看了苦娃半晌,神色间既是诧异又有些伤感。

    苦娃不知如何称呼,只是躬身为礼。

    中年僧人侧身避过,道:“老僧檀光,小娃娃你这一礼,老僧也不知受得受不得。“

    此时堂外又传来女子声音,檀济陪着檀师姑进来。

    檀师姑身后还跟着三个年青女子,一个是黑发垂肩面如桃花的灵素,另两个皆是落发女尼,年纪较灵素略长。

    檀师姑一进来,双眸便落在苦娃身上,神色就如檀光那般奇怪。

    苦娃向她施礼,她竟然也是侧身避开,只说道:“老尼檀清姑。“

    倒像是自报家门一般。

    堂上法恨上人雕塑之下,摆了三张蒲团,檀济居中坐了,檀光檀清姑分坐左右,三人皆垂首闭目一言不发。

    又过些时,陆续来了四五个僧人,苦娃听他们与檀济檀清姑称呼,辈份低于檀济而高于灵空等,那就是紫竹派第五代传人了,只怕都有筑基期修为。

    众僧在下首依次坐了。

    待灵空灵真等赶来时,恨法堂中已有了十七八人,连灵素等三个女子都已落座,只有苦娃孤立于堂中,一时手足无措。

    檀清姑向他招手道:“你来。“

    苦娃这才看见,她身边不知何时又出现一个蒲团,檀清姑竟是要他与三位四代传人并列!

    檀济笑道:“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