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荷鲁斯的王衔 (第2/2页)
就见血,这很不吉利,象徵日后政权将不稳定。 内弗尔卡拉手持梨形权杖,怀抱着那块从天而降的誥命石版,说道:「我的第一道誥命,便是迎娶太阳神的妻子.瓦提耶为我的第一位偏妃。 「他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除了他以外,我这一生将不会再迎娶任何的偏妃,直到我回到拉神的怀抱。」 底下的民眾开始骚动起来,「男妃?!」 「巴比伦人儘管性好男色,却也没出过男妃子……」 「在亚述,男同性恋将处以死罪。」 「继索多玛与娥摩拉,下一个遭殃的都城将是孟斐斯……」 人声鼎沸,内弗尔卡拉的第一道誥命就掀起了千层浪。 他举起权杖,精壮的手臂一挥,直接把那柄权杖往祭台下投掷出去。 「呃啊……!」其中一个暗示孟斐斯可能会被天火烧掉的民眾,直接被那柄厚重的权杖打倒在地,他喷了一口血在地上,里面混着三颗牙齿。说起来,古代君王的权杖本来就是兵器,法老握着的权杖就象徵他的兵权。 该死!见血了。真的是一百种惹拉神不开心的方法,全都使出来了。 我赶紧朝内弗尔卡拉摇头。或许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正在行使属于他的王权,内弗尔卡拉完全没理睬我。 暴力是有用的,民眾不敢说话了,只是沉默地待在那里,行他们的本份──围观。 「礼塔赫,你将復任太阳神祭司,做你该做的事。」内弗尔卡拉冷冷地说道。 「谨遵旨命。」礼塔赫低头说道。 待方尖碑的日影指向吉时,礼塔赫站在拉神的雕像前,我与内弗尔卡拉面对着礼塔赫。 我早已除去了祭司袍,因为我不可以再作拉神的妻子了……儘管这说起来挺不可思议,我怎么不论怎样都是别的男人的妻子? 「我奉拉神之命,为你们证婚。你们要替彼此戴上约束心脏的金戒指,互相亲吻,使爱情的誓言生效──你们一生不可以背弃对方,否则将是欺神之罪。拉神将对你们施行最严厉的惩罚。」 我这辈子还没跟其他人结婚过,直到内弗尔卡拉捧着我的脸亲吻时,我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整个人恍惚起来。 内弗尔卡拉的嘴唇有些羞涩地蹭了上来,湿湿的,软软的,香香的,一股沁凉的甜味透过他的舌头度了过来。是茴香子的香气。他……该不是为了和我接吻,才嚼的茴香子? 我听见台下有民女在抽气。奇怪,那些女孩子是什么反应? 「我爱你,瓦提耶。」他替我套上戒指,深情地看着我,柔声说道:「我们永不分离。」 套在左手无名指上的金环,是连接心脏的。这是在拉神的眼皮子底下结的婚,若不遵守这句誓言,我深信自己一定会死,而且是死于非命。我虽替他套上戒指,却没能像他一样,把那句话说出口。 我实在无法当着拉神的面前,说出一句我无法承担后果的誓言。 「……」他苦笑着看我,眼神颇为落寞,紧锁的眉间写满苦涩,却只是按着我的肩膀,轻柔地说道:「没关係,我等你。不论多久,我都等得起。」 他对其他人毫无容忍,却对我如此温柔,这使我感到对他由衷的愧疚。 为什么呢?明明答应和他结婚,我却…… 加冕、登基、结婚,三种仪式完成以后,方尖碑的日影已指向中午的位置。在礼塔赫宣布礼成以后,汗流浹背的民眾们终于散伙了。 内弗尔卡拉坐在御座上,牵起我的手,「瓦提耶,我要带你到各地游行,向世人宣布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偏妃。」 新王登基后,为了通告全埃及的人民,通常会有一段为期不短的全国巡幸;然而陪同在新王身旁,接受民眾欢呼的,通常是王后,而不是一个偏妃,何况我又是个男的……这样很可能会引起新政权的动盪。 我才想拒绝他,却有一名士兵风尘僕僕地闯进祭祀会场。他着装不正、神情急促。 礼塔赫见状,厉声喝斥道:「大胆!是谁允许你这般无礼地进入拉神伟大的祭祀场?」 那名士兵面朝着内弗尔卡拉,匍匐在祭台下,「陛下,急报!急报!」 内弗尔卡拉挑了眉,搭在扶手上的手托着脸,「说吧,什么事这么慌张,非得这个时候闯进来说?」 士兵得令,才抬起脸来,不敢直视法老,颤抖着说道:「大、大王子殿下,伙同西台人起兵叛乱,佔据了王宫!」 内弗尔卡拉闻言,竟然没什么表情,像是早就料到这般景况。他淡淡地说道:「还有其他事想向我稟报吗?」 士兵吞了一口口水,声音有些乾哑,似是还有些惊魂未定,也辛苦他一路自孟斐斯来到这里了。他继续说道:「大王子,在、在王宫前广场,当着全孟斐斯人民的面前……斩首了前任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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