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法老的恩宠-内弗尔卡拉的召唤》_(第七章)赛汉姆权杖的烙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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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赛汉姆权杖的烙印 (第2/2页)

。那些回忆还在折磨我。伤心,难过,痛苦,愤怒,这些情绪如同被打翻的调味罐般,充斥在我的胸中。我无法平静。

    这些记忆很可能只是瓦提耶这二十世的经歷之中的凤毛麟角,要是忘记也就算了,可偏偏让我想起来。我要怎么在知道自己受过这些待遇以后,继续在这个世界里头骯脏、卑猥地活下去!

    我根本不是什么太阳神的祭司……我比在伊南娜神庙里坐庙的男妓都不如!

    内弗尔卡拉点了头,「我信你,这是我答应你的。不论我能否理解这件事。」

    我抬头看着他的脸。我还记得在囚室里,他狠戾的面容,那恨不得把我连皮带骨、拆吃入腹的表情。

    倘若不死的代价便是受尽折磨,那么我情愿死,也不敢继续待在他的身边……

    可是被他这么搂着,靠着他温暖的胸膛,我却感觉到这副身体停止了颤抖。

    这不应该。这个男人才是全埃及里我最应该要害怕的人。他想掐死我,他伤害我,他烙印我……

    「大哥想杀你,这很正常。他当然可以杀你,只要他做得到。」内弗尔卡拉说道:「我唯一不能容忍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他佔有你……像五年前那样。

    「他是为了使我噁心,让我丢掉你才这么做的。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我没丢掉你。」

    我能感觉到,当我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嘴角一弯。

    这句话太荒谬了。

    对你而言,我是什么?一个可以被你用锁链吊起来烙印的人。空享有祭司的称号,却拥有这副男奴的身体。

    正因为我如此卑贱,所以被杀死也无所谓;然而我被上却不可以,为什么?因为受到损害的,不只是我那被轻视的、生而为人的尊严与自由,更是内弗尔卡拉的权威性。

    我身为人的价值是什么?就因为有人强暴我,而我没有反抗的力量,我就应该要被当成垃圾对待吗?就因为我没有被丢掉,所以必须要感恩戴德吗?

    「因为我的身上已经被你打上烙印,我是你的所有物,你不能容许你的玩具被玷污,玷污你的玩具,就是在挑战你的权威,是吗?」曾几何时,我已将心思脱口而出。

    「换作是你的妻子被人佔有,你也不能容许这种事。」

    他竟认真地说道:「如果你是个女子,你早就已经被斩首,尸体不但不能被下葬,还要用草蓆包起来,拋进尼罗河里。因为被恶徒夺去贞洁的荡妇,必须为自己的罪行负责,不配得到永生,更无法在欧西里斯神的面前被宽恕。」

    「认清自己的本分。离大哥远一点,越远越好。」说完,他逕自起身,准备离去。

    离开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去河边洗个澡,你身上有股阿佩普神庙的尸臭味……我相信你确实死过,因为你现在的味道像极了尸体。」

    ※

    我依言来到尼罗河畔洗澡,思考着身上「尸臭味」的由来。

    听着尼罗河水平缓流动的声音,看着河边紫色的蓝睡莲,我整个人着实放松许多。为了除去身上的气味,我甚至把一朵睡莲花瓣揉碎了,将汁液往自己的身上涂抹,也不怕过敏。

    其实古埃及很好……什么都好,只有这里的人不好。

    在我死过一次之前,我没有听别人说过我身上有味道,事实上我也闻不出来。或许是因为我对自己身上的味道太熟悉了,久居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

    我所能联想到的,只有诅咒──诅咒将随着我死去的次数越来越多而变强,而这尸臭味,很可能与我身上诅咒的强度相关。

    ──你现在的味道像极了尸体。

    还记得内弗尔卡拉那个混帐东西所说的话。倘若我身上的气味,全然变成尸体的味道,那么,我就会完全属于「那个神」。

    由于不确定究竟要怎么洗,才能把身上的味道洗掉,我洗了很久都没上岸,但还是该上去才行。我的皮肤都快泡烂了。

    就在我转头回岸之际,我从水面上的倒影,看见了一个人。

    人影在黑夜里并不清晰,水面上有涟漪,我无法看清这个人的脸。他的身材很削瘦,长得比我矮,看上去有点熟悉。

    而后,我感觉有人自我背后,狠狠地推了一把。

    不过一瞬间,我便整个人跌入尼罗河之中,沉了下去。

    「!!」

    大量的河水呛入我的喉咙中,我无法呼吸。

    四面八方的水,进入我的眼睛、耳朵、鼻子。我在水中奋力地挣扎,身体却像是被灌了铅一样,一味地往下沉。我在做困兽之斗。此刻的我无助而绝望……

    内弗尔卡拉,你在哪里?

    ……这一次,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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