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开局被当成了神仙_第11章 终于到了震惊了李世民的时候!(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11章 终于到了震惊了李世民的时候!(上) (第1/2页)

    武德九年四月十六

    四月初九突厥侵犯朔州,十五侵犯泾州,李渊震怒,令安州大都督李靖迎战。

    大唐新建,持续的大战以及突厥寇边,导致国库空虚。

    加之突厥寇边,对生产带来的破坏及百姓流离失所,大唐这两年赋税更是进一步下降。

    而为了安顿灾民,以及增收赋税,今日在朝堂上专门进行议定。

    太史令傅奕上疏,以无父无母、侵占良田、逃避税收等问题清除佛法。

    李渊也憎恶僧人和道士逃避赋税和徭役,不遵守本教的戒律,完全像傅奕所讲的那样,便下诏令百官计议这件事情。

    经初议后,李渊决定二十三日颁诏,命令有关部门淘汰全国的僧人、尼姑和男女道士,将那些专心勤奋修行的人,迁居到较大的寺院道观中去,供给他们衣服与食品,不要使他们缺少什么。

    对那些庸俗猥琐、粗俗丑恶的人,勒令他们全部停止修行,强制他们返回家乡。京城保留寺院三所、道观两所,各州分别保留寺院道观各一所,其余的寺院道观一律罢除。

    太史令傅奕此议题,解决了李渊部分问题,但针对流民安置,却在今天没有讨论出任何结果,眼见早朝已临近晌午,李渊便让百官拿个章程,择日再议。

    玄武门外,李世民坐着马车,无奈地从宫里离开。

    “真当本王是傻子吗!”李世民愤怒地拍着座椅,一旁的长孙无忌低声提醒:“二郎,慎言。”

    李世民一脸愤怒:“父皇能做,还不怕本王说吗!”.

    想起在退朝之后,李渊为了缓和太子和秦王的日益加重的矛盾,特意在御书房里召见了李世民,借着兄弟情谊来劝解李世民让步。

    明知李渊为了平衡,有意在打压秦王,自己却无力阻止。对于太子不断逼迫,李渊的偏袒,长孙无忌也是无奈。

    不过无奈归无奈,眼下不管是为了大唐,还是讨李渊欢心,李世民二人决定到流民聚集点,找到流民安置,恢复生产的办法。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经过一个月左右的逐步搬迁,这时长安城外的聚集点,已经少了五六千人。

    在这一个月时间里,除了第一批安置在老村的人员,直接搬迁外,其他在老村和三岔路搭设窝棚的流民,只能一边做着工,一边拆除老窝棚,将材料搬运过去搭设新的窝棚。

    整个搬迁过程比较缓慢,到现在仍有部分流民,还在搭设窝棚准备搬迁。

    当李世民和长孙无忌来到长安城门外之时,看着原本密密麻麻的聚集点,此时已经变得稀稀拉拉,很多窝棚都已经拆除了。

    二人见此十分疑惑,正当准备找人询问一番情况时,一个面带笑容,推着板车载着一堆物品的老者从他身前走过。

    长孙无忌伸手阻拦问道:“老人家,不知为何这里聚集的流民突然减少了那么多。”

    老者停下板车,见两人衣着华贵,估摸着是长安的贵人,于是解释道:“回两位贵人的话,终南村那边,在招收流民做工。大家商量着,搬过去做工方便,于是在那边找到工作的人,大多都从这里搬走了。”

    李世民听闻有些疑惑,暗道做什么工要招收几千流民?难得是裹挟流民,意图不轨?

    给长孙无忌使了使眼色,长孙无忌也心领神会地问道:“敢问老丈,不知道做什么工需要这么多人?长安城里不能做工吗?为什么一定要搬过去?”

    疑问三连让老丈有些蒙圈,整理一番思路后回到道:

    “因为那里正在修建新的村庄,需要大量人力。”

    “至于为什么在终南村做工,那是别人不仅管三餐,还有工钱可以拿。虽然目前工钱较低,但是一旦通过考核,加入终南村后,有些人的收入可不比当官的俸禄少!而且加入村子后,还可以分到一座房屋,你说这待遇谁不愿意去啊。”

    长孙无忌一听,虽有些不信,但看着老丈的表情也不像在说谎,于是接着问道:“我记得终南村只是蓝田县下一个很贫苦的村子,为什么突然一下变化如此巨大?”

    老丈笑着说道:“你说的是公子来之前的事情,公子来之后那终南村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

    “不知这公子乃是何人?居然有如此大的本事?”一听终南村变化的背后有位高人,一直求贤若渴的李世民瞬间对老丈口中的公子来了兴趣。

    “说起公子啊,据终南村村民说,公子乃是仙人下凡,在人间历练。小老儿有幸在田间地头的见过仙颜,那可真是........。”老丈竖起大拇指,一脸崇拜地说着。

    陆续再回答二人几个问题后,老丈忙着搬运东西,便告罪离开。

    询问完老丈,李世民问道长孙无忌极:“无忌你觉得此人如何?”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