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 (第1/3页)
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我给你们举一个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随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秦落衡等人也连忙回神,认真的听了起来。 令史昌道: “杜县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摆在灵堂上还没下葬,但这名公士的妻,却是不守妇道,把其相好的领到这名公士棺材的内室,趁着这名公士尸骨未寒,在内室上演了一出好戏。” “但这事被公士的媪发现了。” “公士的媪在门缝偷窥了半天,却是不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才去报官,官府自然是把这伤风败俗的女人拘捕了起来,但怎样定罪却成了难题。” “最后案件上报给了廷尉府。” “现在假设你们为主审,会给这名女子定什么罪?” 闻言。 众史子沉思起来。 他们这段时间学了不少律令。 当即就根据令史昌说的案情,跟所学的律令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把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 沈顺起身,冷声道: “回令史。” “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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