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上恐怖游轮的我被迫成了船长_第418章 信仰锚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418章 信仰锚 (第1/2页)

    还记得我曾经传授过你的知识吗?」

    「当然。」

    好学生凃夫本能地点头。

    「锚点」这个概念,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守门人」便告诉过凃夫,就像船在大海上行驶时需要在一片海域保持稳定状态。

    所以要往海底扔船锚,利用重力使得船只稳定浮在固定的区域。

    而在超凡领域,将超凡道路遭受的污染平均分配在人们凝聚出来的意识之海,利用他人眼里的自己,形成一个共知的形象存在。

    本尊则通过对这种形象的自我认知、定位来对抗「超凡力量」中的精神烙印。

    以往凃夫认为这种精神烙印来源于天主,

    但现在看起来更可能来源于「月神」。

    知道凃夫之前认真听课,无线电对面的「守门人」狮心王话语变得柔和一些,又不吝继续指导:

    「超凡者无论何时,都需要锚点来定位自身,以此达到身体、精神的平衡状态。

    尤其是晋升序列4的高序列后,更需要足够多的锚点。

    不一定是信仰锚,你可以提升在人间的影响力,能将头像印到钞票上,或是成为畅销故事中的主人公,或是在某段重要历史中留下痕迹,m.

    一样有抛落锚点的效果。」

    「‘门先生,,可现在的我失去了心脏,即便用锚点也只是稳固精神,暂时不让我发疯。

    却没法令我对外界的感知恢复,更没法感受到人间的喜怒哀乐。」

    凃夫皱起眉头,提出祂的疑惑。

    如果锚点只是「止疼」的效果,对祂来说也没太大意义。

    深渊那一头,冷酷的声音忽然变得微妙起来。

    「我又何时说过,锚点的作用只是用以稳固精神。」

    「哦,还有其他效果?」

    「在意识海洋中凝聚的锚,本身可以当做信仰之力使用,尤其是晋升半神后再动用这股力量更是常规做法。

    用信仰之力去开发你现阶段能力,其效果上限是你往日的数倍。」

    「提升超凡能力?」

    凃夫喃喃自语,已然没搞明白有什么用。

    「由于超凡序列的特殊性缘故,不同序列自然可以用不同的超凡力量去解决一些麻烦,乐师途径可借用天地、自然之力,诈骗师途径可欺骗规则以达到完美锚效果……」

    「所以?」

    狮心王见祂还不理解,只得幽幽地开口道:「你莫不是忘了,冒险家途径序列5是什么。」

    「白日梦想家。」

    凃夫脱口而出,在这个答案出口的瞬间,祂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含义。

    这个途径的核心能力便是空想。

    将假的装成真的,最终起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也就是说,祂虽然失去了「心脏」,却可以用这个途径的能力重新空想出另一个心脏。

    「真是疯狂的做法。」凃夫为狮心王提出的方式惊叹不已。

    这是可行的。

    就好像在黄金钟上看到的历史记载,类似于月亮的未知生命,吞噬了原来的月亮便成了新的月亮。

    心脏也是一样。

    「人无心可活否。」

    领悟到这个方法的一瞬,凃夫自然想到了《封神演义》「比干剖心」的神话典故。

    不知晓自己是否有心的比干,即便剖了心很长一段时间内依旧能存活。

    可一旦被人告知没了心便不可活,自然也没法再活命。

    白日梦想家的空想力量,便是只要你对某件事深信

    不疑,在认知的规则中它便被扭曲了。

    想通这一点头,凃夫重重地握紧拳头:

    「可行。」

    狮心王似乎感受到了祂的兴奋,又不免泼了一碰冷水:

    「糟糕的是,你的心脏不属于这方世界,并没有被任何污染源破坏,想要空想另一个尚未不污染的心脏难度非常大,需要耗费的信仰锚更是个未知数。」

    「这就是我需要去做的事情,不管再难都要做下去。」

    凃夫恍然吐了口长息,心中自然已经有了方向。

    「我必须提醒你一旦,信仰锚是众多锚点最容易获取也是最快的的一种,但锚点本身就有明显缺陷,一定要谨慎使用。」

    「什么缺陷?」

    「用信仰来当做锚点,也掺和了信仰者本身的情感。

    数量较少还算好控制,可日积月累的信仰锚数量变得足够多时,就变成了另一种毒药。

    需要你使用其他方法加以控制,就像我刚才说的,诈骗师可以欺骗规则、工匠可以操纵傀儡,恶魔途径可签署神鬼契约……都是用以提炼更完美的锚点。

    至于你,可以在历史中留下重大影响,也可以不断投影出分身,利用分身来信仰自己,以此承担锚点的负面作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