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签到至尊道骨_第九十四章 哪来的奸细!拿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九十四章 哪来的奸细!拿下! (第2/2页)

那简直就是他薛龙三生有幸,哪能不如狗一般兴冲冲地上来服侍。

    但让曲忆梦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的薛龙变了。

    他不但没有如狗一般兴冲冲的舔上来,反而后退一步,沉声道:“曲师妹,我有点儿累了,改日再来给师妹换靴。”

    说罢毅然转身,噌的一下就跃到远处,径直而去。

    曲忆梦不禁一呆,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半晌后才反应过来,厉声大喝:“薛龙,你给我回来!你只要敢走,以后都不要来见我!”

    说的她有多么珍贵似的,不见她好像就不能提升修为了?

    林奇哪惯她的毛病,整个人早就跑的不见影了。

    卢宏等护花使者看到这一幕,一个个都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多少年了,从来没见过薛龙居然还有这么硬气的一面!

    他在曲忆梦面前不永远都是一条乖巧的狗么,哪怕就是当着大家的面,他也可以无视尊严地讨好曲忆梦。

    卢宏他们都对此觉得不屑,至少他们不会下贱的去舔·脚。

    但现在看来,薛龙也没有那么贱嘛。

    难道即将突破真气境,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在女神面前也可以骄傲吗?

    不可思议!

    虽然不知道这薛龙变化的具体原因,但他们知道一点,那就是曲忆梦从此以后少了一条最忠实的狗。

    “你给我回来!薛龙,给我回来!”

    空气中回荡着曲忆梦的尖叫,显然她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一条薛狗居然会离自己而去。

    以后将要少了一个乐趣啊。

    早知道刚才不应该把他打的那么狠,都怪那个林奇的死人头。

    想到这里,她一脚将死人头踢出老远。

    卢宏脸色微变:“我的天,这人头可不能乱踢,得埋起来,要不然被人发现追究下来,大家都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杀人的不是他,但此事因曲忆梦而起,上面真的要追究,曲忆梦有靠山没事,他卢宏等人就得被人责罚。

    于是他连忙奔出,将死人头捡起来埋下。

    而这时候,林奇已经来到了火山峰。

    此番回来天火宗,就是来拿毕洪昌的五千点贡献值,杀了薛龙和给曲忆梦送死人头,只能算是顺便的意外之喜。

    但他不能以薛龙的样子来火山峰要贡献值。

    毕竟毕洪昌需要雷火枪法总纲的事情,外人并不知道。

    于是林奇找到一处偏僻的双口山洞,易容成李光林的样子之后,穿过另一个山洞口,这才来到了火山峰。

    山下依旧守卫森严,一个个皆是先天境八重九重的弟子。

    不过这些人能加入火山峰直系,比李光林的层次高得多了,肯定都不认识李光林。

    就算认识也无妨。

    “来者何人,站在远处不可靠近,报上名来!”一个守卫弟子厉声大喝。

    林奇连忙拱手:“我是天火城副城主宋天峰的手下李光林,奉副城主之命,求见毕洪昌师兄。”

    “有什么事情?”

    “必须面见毕洪昌师兄才能说。”

    “混账!毕洪昌师兄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宋天峰师兄的手下。我看你像王阳灵的走狗!立刻脱光所有衣物送上来,让我们检查。”

    守卫队长厉声大喝,不等林奇听话的送上衣物,整个人就带队冲了上来,将林奇团团包围。

    他们都精明的很,一听要见毕洪昌师兄,就想到了雷火枪法总纲。

    毕竟毕洪昌师兄将此事吩咐了下来,大家都知晓雷火枪法总纲的价值。

    那宋天峰远在天火城,派了这么一个普通弟子回来求见毕洪昌师兄,管他身上有没有雷火枪法总纲,先拿下再说。

    若是这小子身上没有,那就拱手一句得罪便揭过,反正他们理由充分,打着查探奸细的名头,宋天峰回来了也不能说他们半句不是。

    但若是这小子身上真的有雷火枪法总纲。

    那就赚大了啊!

    林奇看见这些家伙的动作哪还不知道他们想什么,急忙厉声喝道:“我真是宋天峰师兄的手下,来见毕洪昌师兄有急事。耽误了大事,只怕你们承受不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吓唬谁呢,老子是吓大的!”

    那为首的队长一声冷笑:“给我拿下这王阳灵的奸细!”

    蹭!

    有人立功心切,双脚一蹬,便凌空飞跃而去,要将林奇一脚踹翻。

    他的腿法极好,乃是在场数一数二的先天境九重好手。

    对付一个小小先天境五重的李光林,不在话下。

    一脚,足矣!

    砰!木头人的开局签到至尊道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