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死我也拉着你 (第2/4页)
致死,此人目无院规,心性狠毒,理应除名,以儆效尤!” 余杉在旁道:“此乃弟子亲眼所见。” 几个跟班也跟着附和:“此乃弟子亲眼所见。” 刘德安哼哼两声,冲着院长哭道:“乌呀,乌呀,乌呀呀~” 好默契,这是事先写好了剧本。 林天正看着徐志穹道:“志穹,你为何与刘德安殴斗?” 怎么回答? 徐志穹有三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把事情经过清晰的描述一遍。在残缺的记忆里,院长对徐志穹一直有所照顾,他应该会相信徐志穹的话。 不行,想法是好的,换做别人可以这么做,但徐志穹不行。 原主徐志穹是个傻子,嘴比脚还笨,他根本没有清晰描述一件事情的能力。 一旦把一件事情说的太清楚了,院长反倒会以为他在撒谎,甚至会怀疑这根本不是徐志穹。 第二个选择,继续保持老实人形象,原主徐志穹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一句话不说。 也不行,这样会被这群王八蛋冤死。 第三个选择,折中一下,只说一句话,最关键的一句话。 哪句话合适? 他先打我的? 这是三岁孩子的说辞,谁先打谁说不清,最后大家一起和个稀泥,各打五十大板,双双除名。 和刘德安这种人渣一起除名,徐志穹亏大了,虽然记忆没有完全恢复,但徐志穹知道从书院毕业的重要性。 只要顺利毕业,他就能在禁军、刑部、皇城司混个一官半职,再不济也有个铁饭碗。 如果不能毕业,他将以平民的身份在最底层为生计挣扎。 得想到最合理的一句话。 能打动林天正,还得符合原主的身份特点。 原主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傻! 二是穷! 思前想后,徐志穹擦了擦脸上的血迹,低着头,说了一句话: “他,他抢我的吃饭钱。” 就这一句话,尉迟兰的鼻子酸了。 说完,徐志穹用胳膊蹭了蹭眼睛,好像在蹭眼泪。 这是一个经典动作,老实人受了欺负的动作。 一看这动作,林天正已经看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他质问刘德安:“志穹一个月就几十文的吃饭钱,你也下得手去抢?” “呜求,呜求”刘德安连连摆手,表示他没抢。 邹顺达在旁道:“刘德安平时与你并无瓜葛,无缘无故怎么会抢你钱?他怎么不去抢别人?” 这什么道理? 受害人有罪? 看来无论哪个世界,都有这种臭不要脸的言论。 邹顺达又道:“德安有九品上的修为,他若真下狠手,徐志穹早就没命了!” 这句话是要害,徐志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能打败刘德安。 徐志穹不做辩解,继续维持着老实人的形象。 余杉接着说道:“院长,徐志穹平时也不是善类,刘德安不敢无缘无故招惹他。” 一个傻子还不是善类? 刘德安这种痞子,还不敢招惹一个傻子? 这也太能颠倒是非了! 等等,徐志穹整理了一下思路,以前还真是很少被刘德安欺负。 不是因为刘德安同情傻子,而是因为徐志穹有朋友。 徐志穹虽然傻,但待人真诚,在书院里有两个好兄弟,一个叫楚禾,一个叫杨武。 杨武的父亲是礼部的一位主事,正八品官,家境还算殷实,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楚禾,楚禾身高九尺(两米左右),两百多斤的体重,在同辈学子中天赋上佳,有九品上段的修为,刘德安不敢招惹徐志穹的主要原因,是害怕楚禾。 可今天楚禾和杨武都不在,他们因为擅自离开书院,被罚在白虎殿思过,偏偏赶上今天,刘德安找上了徐志穹。 也偏偏赶在今天,余杉和邹顺达同时出现了。 有阴谋,这是下了套! 先让刘德安殴打徐志穹,哪怕打残了徐志穹都不怕,刘德安可以主动背锅,这痞子只要有钱赚,什么事都愿意干。 刘德安把徐志穹打个半死,余杉出来主持“公道”,再带上邹顺达诬陷徐志穹斗殴,和刘德安双双除名,只要给够了钱,刘德安这杂碎不在乎丢了功名,这就是余杉想要的结果。 可问题是,余杉为什么要找徐志穹的麻烦? 刑部尚书的公子为什么要和一个穷光蛋过不去? 徐志穹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刘德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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