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再会,弗拉明戈(三合一,5400+) (第2/4页)
和黄昏,路上仍然有人锻炼,有卡车拖载防风固沙的刺槐苗出入高速公路。当然,也有留真这样的通缉犯,用仿真头皮和鸭舌帽做伪装,去百货商场买点长途旅行需要的东西。 他佝偻着背,冷眼旁观:到处都是通缉令,安全出口有轮班执勤的特警,摄像头也变多了。 挑牙刷的一会儿功夫里,就有三名警察和他搭话。留真不得不加快速度撤出来。 他将鸭舌帽丢进垃圾分类片区外的垃圾桶,重新换上平顶帽,赶去“朝阳小吃”买两份煎土豆——扬特意嘱咐留真带的,俨然将他看做执事一类的角色。 “吃完准备一下,我们去科隆酒馆。”确定无人尾随后,他锁好小花园的门,走进地下室。 扬望着房间顶部裸露的电线,正放空哼歌。腿架在沙发扶手上。白丝袜包不住,一点一点地往下溜。 她太惬意,不像被绑架,而像是来做客的。 昨晚,留真多了个心眼,等她睡着后,检查了她的包,并没有发现信号收发器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她的手机早被缴走,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完全与外界断绝联系了。 留真不认为她还有什么底气继续从容。 他在她身后等待,看她小口吹去煎土豆上的油花,吃得很克制,吃完后,又满屋找湿纸巾擦嘴。 毗邻文化中心的修道院敲响了夜色里的正点钟。留真带着扬钻入面包车,驶离干道,开往老街。 街的年代与霓虹旋转彩球灯一样闪烁不定。超市前已经设了充电宝租凭机,零售店却仍然藏着用弹珠赌博的“柏青哥”。磁带店的吸睛广告一张盖过一张,这周是city pop胜利,上周则是高加索的诺盖歌曲畅销。 这里人挤人。有穿纯色线衫、蹬楔形蒲草鞋的,也有穿三色西装、蹬高仿“贝鲁蒂”的。留青打着方向盘,在人流中逆行。远远地看到科隆酒馆的破烂招牌,遭受过空袭一样。 他心跳过速,想起自己从干完最后一票到现在,还没能和妻子见上一面,就又要分别。 他会踏上不归路,而他可怜又可爱的妻子会继续安居在梅里瓦,偶尔来科隆酒馆点一杯精酿白啤酒,回味他留给她最后的礼物:扬的一支舞。这样或许直到阖眼,她都忘不了他——留真面色涨红,胳膊上也生出鸡皮疙瘩。 他少有悸动的时候,或许打碎银行玻璃时有过。 “我妻子应该已经在等了,但是抱歉,我不能透露她的名字,她会穿米黄格的长裙,应该很好认。”留真在酒馆大门几米开外踩了刹车,降下安全锁,示意扬可以出去了。 他的目光从内饰面板上的纱布、眼罩和情趣手铐上掠过。 扬出奇的冷静贯穿始终,到头来,这些东西他一件都没用。 留真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和自己过于礼貌的态度有关。他记得三天前同FST的几名盗窃老手持枪闯入银行时,柜台上的实习女员工就是二十岁上下。面对12号口径的枪支,小姑娘没有任何从容的余地,甚至失掉了为人的羞耻心,当众失禁。 “我走了,别忘了付表演费,”扬主动和他道别,“再会,陈留真。” 留真很想苦笑。除了妻子和警长,他并不觉得世界上还有人发自内心地想和他说再会…… 他想叫扬别讽刺他,好好跳舞,却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扼住了话头。 车座的皮革与腿下的皮肤,由大量的汗水黏连在一起,分开时,被各种阻力牵扯,会发出蛇一般绵长的“嘶——”。 在留真听来,这更像是某物的表面被缓缓揭开,露出内里的一种过程。 他越过驾驶座,朝后看了一眼——后座上有一大滩水印,浸湿程度堪比暴汗。 原来扬怕成了这样。 可是,她已经关好车门,将粗鞋跟踩得咔哒作响,蝴蝶般走远了,背影一如往常的自在从容。 留真狐疑地看,发现她并没有走进科隆酒馆,而是向前多走两步,靠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极其迅速地枯败,脱力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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