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还原交通肇事现场 (第4/5页)
而母亲在和丈夫打电话。 “也就是说,当时车祸发生的时候,被撞死女孩的父亲,是知道车祸发生的?” 王刚点点头:“确实如此。” “但是,对方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在哪里发生了车祸。” “还是方小虎告诉了他具体地点。” “这个方小虎,也算是救了那个母亲一命。” “否则,不仅女孩死了,她母亲也活不了……” 方小虎到底要不要为肇事承担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 他没有参与车祸,而是在车祸发生后,积极报警,联系急救。 可以说是救了人。 但是,他将关键的视频信息,透露给乔山河,并要挟索要金钱,就涉嫌包庇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 也涉嫌敲诈勒索。 是的,就是敲诈勒索。 不要以为敲诈犯罪嫌疑人就不是犯罪。 敲诈勒索指的是事件本身,而非针对什么人。 就是一名死刑犯,你敲诈他,勒索他,或者对他进行诈骗,也都要负相应责任。 法官不会因为你对死刑犯犯罪就对你网开一面。 当然,方小虎具体犯了什么罪,陈言说的不算。 他只负责找到真相。 一个小时后,交通肇事案的档案,送到了陈言手中。 而正是这份档案,让陈言明白,为什么侦缉员是在5号才拿到了女孩手机中的视频。 根据记载,案发后,当警察到达现场的时候,被撞母女的丈夫父亲,也到了现场。 甚至,这个人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比警察还早一些。 而警察在5号拿到的视频,正是这个人交给他们的。 赵东峰! 陈言看着档案中,赵东峰的照片。 脸上满是疑惑。 他为什么要在5号才将女儿手机中的视频,交给警察? 要知道,这可是侦办案件的关键证据。 可是,对方却晚了一天一夜! 这不符合常理啊。 所以,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 …… 根据卷宗档案记载,赵东峰是因为悲伤过度,还要筹钱给女儿妻子做手术。 所以,一直到5号上午,才有时间检查女儿的遗物。 这个理由…… 从实际情况来讲的话,当然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 女儿和妻子被撞,赵东峰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送医抢救。 什么都不说,先把命保住再说。 而且,根据卷宗中的记录,赵东峰的女儿,经过3号晚上一夜的抢救,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内脏破裂,于4日上午死亡。 而赵东峰的妻子,情况要比他们的女儿好一些,但也是在4号晚上才脱离生命危险。 之后做了截肢手术。 可是,这一切赵东峰能帮上什么忙。 他交钱就完事了。 剩下的,最重要的配合警方调查。 自己的媳妇和女儿被撞,赵东峰竟然相隔一天才把关键证据交给警方。 说这里边没有猫腻,谁信? 关键是,一个路过的方小虎都能发现的视频,他作为父亲、丈夫会发现不了? 而且,还有一点比较奇怪。 就是这个赵东峰,在4号凌晨并不在医院。 卷宗中记录是连夜筹钱,准备交手术费。 赵东峰…… 胜利村人,是一个菜商。 平时在附近几个村子里收大棚蔬菜,然后倒卖进市里。 这样的职业,有一个特点,就是兜里不能缺现金。 毕竟,作为菜商,到农户手里收菜,不能给人家打白条吧。 而且,大半夜的,赵东峰去找谁筹钱? 所有的线索和细节结合到一起,陈言只想到了一个可能。 “王刚,立即传讯赵东峰!” 没错,陈言认为,赵东峰有杀死乔守河的重大作案嫌疑。 第一,作案动机。 乔守河醉酒驾车,闯红灯,导致赵东峰女儿惨死,妻子截肢。 如果赵东峰知道乔守河就是肇事司机,有没有可能杀了他? 有! 换位思考,如果陈言遇到这种事,绝对会杀了乔守河。 第二,作案时间。 根据卷宗记载,3号晚上到4号凌晨,赵东峰没有一直在医院等着手术结果,而是离开医院,声称去筹钱。 可是,赵东峰作为菜商,手里怎么可能没有现金。 即便是现金不够母女二人的所有的医疗费用,第一晚的费用总该差不多。 而且,大半夜的,赵东峰找谁去借钱? 一个小时后,陈言在讯问室见到了赵东峰。 “赵先生,你好,”陈言坐在赵东峰对面:“我叫陈言,你可以称呼我陈警官。” “这次请你来,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五年前,那场车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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