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完 (第1/2页)
高中同学的微信群已经好久没有过消息了,逢年过节也只有个别几个还会在里面问个好,廖廖几句算是客气。 但看到微信群里传来明松结婚的电子婚礼请柬的时候,我大吃一惊。 当年读书的时候,明松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会干部不说,清朗俊俏的面容吸引无数学姐学妹为之疯狂。 可是,在高二寒假回来的那个春天,他在学校里和他的同寝舍友接吻的事被发现了。 泥土和新叶夹杂着少年人悸动的奇特气味,层层交叠掩映后的枝头上一不留神就挂上了点点嫩绿,像是他们的青涩爱情,稚嫩、纯粹,带着春寒料峭的潮湿,裹挟着万物复苏的暖意。 他们的行为举止引起极大轰动,老师家长纷纷出面,但也只是耳旁风般,不起任何作用。 后来只是在学校的喜报上看到明松被国内顶流大学给录取了,不清楚他那白净秀气的小舍友去了哪里读书。 十年后,我却收到了明松的婚礼请柬。 我点开那个华丽的请柬页面,里面的小程序温馨俏皮,清新脱俗的封面点缀着经过专门艺术设计的芍药花,恰好照应着明松婚礼的时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良日,处处透露出新郎新娘对这次婚礼的重视。 我看到,新娘那一栏的名字,不是隋小暮。 * 婚礼那天,是个好日子。 我将微信页面的婚礼请柬拿给门口保安看,保安才让我进去,原来这家酒店今天被明松承包了。 我坐在位子上无聊地玩着手机,直到我听到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 “……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连忙让他请坐,转头一看,却是隋小暮。 “小暮!”我发出轻微惊呼。 隋小暮似乎是被时间偏爱的宠儿,十年的光阴没有让他白皙清秀的面容折损,他乌黑柔软的发丝长至肩头,却丝毫不显女气,只是添了一副古典沉稳的韵味。 他轻笑着点点头,我注意到他那曲线优美的脖颈上有几处陈年伤疤,似乎是烟头灼烧的痕迹。 这是别人的私事,我并没有过问。 其他的高中同学似乎注意到隋小暮的到来,但又想到他和明松的关系,就只是简简单单打了个招呼。 可偏偏有多嘴的同学似乎是聊嗨了,开玩笑道:“小暮啊,你当初不是和明松处挺好的吗,我当时收到婚礼请柬还以为是你们俩的呢。” 这个同学没有恶意,他上学时候就是憋不住话的人,隋小暮也知道他的脾性,只是淡淡笑道:“不合适,就分了。” 没有再多言。 大家也懂得了隋小暮的言下之意,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婚礼开始了。 十年过去了,明松依然是那么俊朗儒雅,成熟稳重的男人总是格外有魅力的。他绅士而温柔地接过新娘的手,走入婚姻的殿堂。 我注意到隋小暮的眼睛似乎一直跟随着明松,他的眸子里含着道不清说不明的情,像是春日里悄悄探芽的青草上氤氲的晶莹水珠。 我装作不经意间瞥了下眸,他那双曾经白嫩纤细的手指现在却是伤痕累累。 我不知道这十年间隋小暮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当初呵护他到极致的明松如今功成名就却忘了旧爱,为什么当初有着羞涩笑容的隋小暮如今却布满伤疤。 隋小暮察觉到了我的目光,下意识遮挡住他那双手,又自嘲地笑笑: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 高考的前一天。 隋小暮和往常一样,同明松互相加油鼓劲,分别后就回家了。 只是没想到,平时空无一人的屋子里突然多了几个社会青年。 隋小暮攥紧书包带子说,他可以给他们钱。 但他们说,想要他的命。 他们把隋小暮绑起来,扔到荒郊野外,拉扯他的头发,扒光他的衣服,用烟头烫他的脖颈,逼他给他们口,在他头上撒尿,拍下照片,扬言趁早滚蛋,如果再靠近明松一步,照片发给明松还算事小,直接就拿刀子捅死隋小暮。 他是学文的,文科生是去其他学校考试,顺便住在那里的,又因为高考不带手机,所以明松根本不知道隋小暮失踪的事,而隋小暮的班主任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明松。 明松是他们学校冲省状元的希望,不能出一点差错。 隋小暮被扔在野外整整两天,直到第三天他才被过路的拾荒者发现,送到医院抢救。 身上的伤疤没法去除,胃被饿坏了,嗓子也被彻底搞废了。 住院期间,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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