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变态啊(短篇合集)_第一个人 重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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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人 重逢 (第1/1页)

    晚上七点半,我到了小区楼下。

    单位提前发了中秋节的月饼礼盒,我不知道周远喜欢哪个口味的,一样揣了一个回家。

    进了家门,屋里没开灯,我猜那孩子是跑出去玩了,要么就是睡着觉。

    “小蹄子,跑哪儿玩儿去了?”

    我开了灯,把兜里的七八个月饼挨个掏出来,搁在茶几上。又拉开冰箱拿了瓶冰啤酒放在桌上解冻——年纪大了,胃受不了那么冰的动作了。

    我划开手机,给周远打电话。等了好一会儿,卧室里传来一阵震动。

    他把手机落在床头柜上了。

    五分钟之后,我走进了卫生间,灯是开着的,没有拉浴帘。

    半个小时后,老白带人在我家门口拉了警戒线。

    老白找了两个小伙子把我拖出来,按在沙发上。副局赶来之后,直直走到我面前,揪起我的领子给了我两拳。

    “孩子呢?我把孩子交给你!你就是这么看的?”

    因为周斌的缘故,周远的尸体被拉回去解剖,但他们什么也没剖出来,确认了他就是自杀。

    周远的尸体停在殡仪馆,和他舅舅一起存进了冰柜里——当然,是两个不同编号的。

    他还是没见着周斌,也好,周斌知道了铁定揍他。

    我可舍不得给他揍。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问讯室度过,他们重复地问我那些我曾经背诵的问题。

    结案之后,没有人再管我们。回家之后,我挑了个日子,把浴缸洗了。那天我把他从浴缸里抱出来,他像橙子一样轻,整个人都褪色了,一片雪白。我捏他的肩膀,指缝里渗出水,我想奸他,趁着他尚有余温。

    我一边擦洗浴缸一边骂他,我跟他说过我最讨厌清理浴室,以前前女友在的时候,地漏总是被她的头发堵住,白瓷面上也总有抹不干净的发丝。我从浴缸壁上拈出几根弯曲的毛发,用水冲走。

    周远的书包被留给了我,因为副局看我可怜。

    那书包就是最普通的男学生款式,里面只有一本高三年级的英语书,第一页龙飞凤舞地斜着一个字:远。

    我和老白还有副局一起买了一棵小树,离周斌的墓不远的,我们把周远的骨灰埋在了下头。我给他带了茶叶蛋和吐司,但看陵园的大爷不让我留东西,我知道自己一口一口吃了。

    后来的事,其实我已经不大记得了。大多数时候我都不清醒,清醒时总发现自己又不知道干了多少个男妓。

    某一日我又把一个瘦巴巴的男人按在厕所隔间里干,他的手搭到我肩上,碰到了我肩头挂着的书包背带,我忽然清醒,丢开她跑了。

    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找到唐泽,如果不喝酒的话,也许要四个月。

    唐泽长得就是个标准的渣男。我知道这种男孩子,以阴郁为独特,让爹娘打了两个巴掌就要死要活的废物。我顶顶烦这种人,见到就生气。

    小废物被我带到了周远面前,我押着他,让他跪下,他竟然也不反抗,乖乖跪伏。

    我不知道这个男孩是不是周远唯一想要的动作,我只知道如果我在此刻杀了这个人,周远一定会收下,也一定要恨我。

    他说他下辈子给我做老婆,所以这辈子我就不那么计较了。

    唐泽被我一脚踩进土里,整张脸都被我踩住了,瑟瑟发抖,我朝他呸了一声,扬长而去。

    每个黄昏,是我和我的远相见的时机,我总是满街乱窜,希冀和他再相遇。那个书包我一直背在身上,我怕他认不出我,但他总该认识他自己的名字。

    在他死后,我无厘头而恒久地爱上了他。此后数年,我在世界各地走了一转。在焚蒂冈教堂里,我看见他。在伦敦桥上,我看见他。在雪山,我看见他。在山林,我看见他。

    在无数个相遇之后,我才了悟了他。

    他这么着急得去,也许是为了早早地来,来末世,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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