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和段厝也只想走,躲起来安安稳稳过日子 (第1/2页)
往白龙机场方向,173国道。 一个皮肤黝黑的魁梧壮汉摔在地上,白色警用摩托压着他的腿,而他的手臂也以诡异的折角弯曲。 摩托车被两名手下合力搬开,他扶着湿透的泥地试图站起来,缇莎上前架了他一把:“还起来干嘛,施贡。躺着吧,等会儿车到了找个诊所先上接骨头。” 施贡一把甩开缇莎,直奔最近一架还算完好的摩托:“我去追他!” “别不识好人心。”缇莎招招手,几名手下拦住了施贡的摩托,她打了个哈欠,两只手交叠抱在自己丰满的胸脯前,“屠钰是谁,你又是谁?他真杀了你你就是白死——意思意思就行了,别那么拼命。” 同一时间,一心书店。 雨水裹挟凉风一起潲进门缝,风铃被它们打扰,不停地轻轻叮铃。 “那辆桑塔纳里装了窃听器,我就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 “一九八九年,就在这个位置,”男人用指节叩了两下实木桌,“当时这里是家小旅馆,马路对面有个高架广告牌,康书就在那块牌子后面,那么远的距离,点射,”说着,他眯起眼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停顿许久,继续道,“他杀的是段厝。” “小晴是不是你……”穆康书蓦地起身,双目赤红,几名马仔随即扑上来,一名负责死死捂住穆康书的嘴,其余人压得他不能动弹。 “不要打断我说话。”这人轻描淡写朝马仔点头,那些人重新扣住穆康书肩膀,将他桎梏在椅子上,继续维持坐姿。 “那年,在别人眼中,我是荣归故里的英雄。但我的故乡从来不是水城。段厝在哪儿,哪里就是我的故乡。”他的视线停在穆芳生脸上,眼神中多出来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温情,“所以九二年,我回缅甸时,带走了你母亲宋岚晴。” 说完,他沉默下来,这次停顿得很久。 整个书店坐满了保持安静的马仔,书店有四层,穆芳生想,楼上三层大概也通通布着这人带来的手下。 他的余光能看清侧面。 三米长屏风后,十多个店员被银色胶带从脚缠到鼻腔以下,活像一只只茧虫。年纪最小的那女孩一直在发抖,眼泪不断从眼眶抖下来,滴答滴答砸向地板。还有两个店员以不自然的姿势躺着,眉心各有一个血洞,脸色呈现出青灰,早已没了呼吸——她们之所以死,只因为穆芳生在门口犹豫了几秒没马上走进来。 男人看向穆康书,语气轻快地再次开口:“不过后来,我不是把她还给你了么?” 他垂下眼,摩挲着自己的手指,“先还的是手指。”手指往上移,指着他自己的手臂,“而后是手臂。小腿。大腿。胸腔。头颅。最后才是腰腹——她当时怀孕了,三个月,”男人将手握成拳,示意给他们,“一个拳头这么大,我也看不出男孩女孩。” 每一个字如同滚烫的水泥,浇筑进穆芳生的身体,每一滴血液都在叫嚣着剧痛。 他不由自主地抽了口气,看向自己身旁、被马仔的枪口直指着的穆康书,而对方只是一脸的平静,少倾,失了魂似的喃喃道:“我有几年,真的想相信……你是被毒贩杀了,毁尸灭迹,所以才会失踪——直到南岛出事。” “我们这一代人的恩怨,不关芳生的事,你让他走吧,好不好?” “当年我和段厝也只想走,躲起来安安稳稳过日子,你们为什么不肯放过他?” 穆康书的手指微微打颤,他倏地抬头,血丝一条条爬上眼,直直盯死了眼前的男人:“别自欺欺人,当年是段厝自己给人递的纸条,是他自己告诉警方,他在哪儿,他从来没想过跟你走。” “胡说……” “秦悦,是段厝自己不想活。”穆康书在对方还说话时就不加停顿地将这句话说出来,两个声音交叠在一起,却都很清晰。 秦悦腾地站起来,因愤怒甚至显得那张脸更年轻了,他的呼吸加剧,突然偏过头捂住嘴咳起来,好一阵儿,他的神色恢复常态,伸出手朝马仔招了招:“杀光。” 此刻穆康书如同着魔一样,还在继续说:“当年找到那张纸条,鉴定笔迹时你也在场,纸条上就是段厝的笔迹!” “杀光!” 秦悦的命令被穆康书的嘶喊吞没:“——85年死在缅甸的那些卧底也是你杀的!你为了个毒贩杀那么多同僚,可惜,人家讨厌你,宁可死也不跟你走……” 书店里十多只猫咪各自找了角落缩成一团。 秦悦抓起桌上的水杯摔向地面,清脆的碎响后,目瞪口呆的马仔们回过神,举起枪开始对准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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