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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好心情。 这一刻他才真正领悟,有魅力的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林默这个人。 “总裁?”林默被蒙住眼睛的一瞬间确实有点懵,不过秦修远故意搞怪的声音却让他无暇顾及其他,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见秦修远一直没反应,大胆地伸手戳戳他的手背。 “啊?啊,”秦修远回过神来,感觉到手背上被林默戳了一下,凉凉的,尴尬地收回手,“我看你在发呆想吓你来着,哈哈,洗澡,我去洗澡。” 说完没等林默回答就径直回了卧室。 林默又一次看着他的背影,卧室门关上的声音响起,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又低头看了看刚刚戳他的手指,忍不住笑了笑,起身回了房间。 林默觉得自己是有希望的,毕竟现在换回来了,住也住在一起,至少离得近,有优势,有句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应该是可以的,应该吧? 毕竟秦修远现在会跟他开玩笑,会觉得他做饭好吃,会……还有什么呢?不管,总之秦修远对他应该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感情的。 喜欢一个人,尤其是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你继续喜欢他的借口,甚至有时候他让你伤心了,你都可以在心底打好腹稿,为他的一言一行找一个好借口,然后继续喜欢他。 张爱玲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林默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喜欢,所以愿意让自己卑微。 日子会一天天过,喜欢会一天天多。 身体换回来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有心事的不止林默,还有秦修远。 “小夏,”秦修远晃晃手里的酒杯,最终还是没喝,放下酒杯认真地看着面前的人说,“你喜欢我什么?” “啊?秦少爷,”池小夏“嘭”的一声把酒杯放在桌上,“我他妈不喜欢你了要我说多少遍?!” “以前,以前,”秦修远见他这个架势立马改口,“我说以前。” “以前那是我眼瞎,”池小夏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咽下以后瞥着眼上下打量他一下,接着说,“都是因为你这张脸,谁想得到里头是个糟包,太二了。” 脸吗?秦修远一直都知道自己长得还可以,那林默喜欢他也是因为这张脸?脸有什么用,池小夏都说了,这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能看不能吃,没用的。 “那我问你,”秦修远把刚才的就一饮而尽,肆无忌惮地打了个嗝,不顾池小夏嫌弃的眼神,继续问他,“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怎么知道?”池小夏看他半醉半醒的样子有些嫌弃,秦修远酒量一直不错,这怎么回事,伸手拍了他脑袋一下,“我情窦已经好几年不开了啊!” “你说我当初……” 池小夏一个人在那儿侃侃而谈,完全没注意到对面的人已经趴下了。 “艹,喝这么点儿都能成这样,”池小夏嫌弃地在他胳膊上拍了两下,“起来,回去了。” 说着就伸手去拉他,心里还想着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调酒小帅哥。 “林默,林默来,接我了?”秦修远打着嗝断断续续地问,竟然还奇迹般地自己站了起来。 “林默?”池小夏用醉鬼的指纹解了锁,从最近通话里找到了林默的电话,想让他过来接这个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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