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寄叶 奥赛罗 (第3/5页)
大人。”叶轻轻撩开挡住后颈的发丝,双手张开,只留大拇指的指腹在皮肤上,让揉按的力量源源不断地传导至酸涩的肩颈。 “唔……”莱贝因发出了舒适的低吟。在安静的书房里,两人相顾无言。窗外耀眼的太阳适时的送来了一束恩泽,尽管它们在闯入时被菱格落地窗分成了一朵朵光斑,但依旧美的像童话中的小精灵,在空气中无声舞动着。 这无疑是一种浪漫的想法,尽管叶尚且无法理解‘浪漫’这种说法。他手下动作不停,心里却不免感到一丝无聊,以他的年纪正是活泼好动的时期,如果还在家乡,这个时候的他一定会被娘亲支使着去山上捡柴。故乡的冬天并不好过,码头的海风很冷,渔获减少,乡民们也不擅长在深山中刨食,一年打渔剩下的一点微薄收入会在开冬前买些粮食,囤以过冬。在叶的记忆里,冬天代表着饥饿和寒冷。 现在站在温暖的室内,不用挨饿的日子,就像是梦到了前世的记忆,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回过神来时,莱贝因雪白的皮肤上已经留下了鲜红的指痕,他做贼心虚的赶紧将力气放到了双肩上,所幸子爵大人似乎并未察觉。他换了个姿势,仰着头靠在沙发上,视线在他脸上一扫而过,随后闭上了眼睛,叶立马心领神会地伸出食指,打着圈儿替他按摩太阳穴。 突然,子爵问了一个突兀的问题,“莉芙,你想骑马吗?” “……骑马?”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他想起了家乡一位年轻的学子中举时,骑着枣红色的高头大马游街,胸前系着大红色的绸花,脸上是从所未有的春风得意,他本是短小的身材,偏偏在大马上的身影却像硬生生高了一截,而乡民们争先凑到他的马前,要沾一沾‘文曲星’的福气。叶没有骑过马,但在印象里那是一种威风凛凛的生物。 “我也可以骑马吗?”叶的眼中闪烁着一点点向往。 莱贝因睁开眼,打量了他一会儿,笃定地表示,“当然可以。你四肢修长,身体也很结实,在我的教导下应该很快就能学会。”子爵停顿了一下,又有些不自然的别开视线,“也许以后你可以跟我一起去狩猎,西边的山林里有野鹿狍子,运气好的话还会有狼。” “您打过狼吗?!”叶的眼睛闪闪发亮,狼对于少年来说是一种狡猾而残忍的动物。 “我在成年礼上独自去狩猎了一只爱尔兰灰狼*,它大约有120磅重,皮子做成了一副手套。”那时的他还很年轻,蓬勃的心脏充满了对命运的不甘,所以干出过许多出格的事儿,倒不如说医生越不让他做的事,他就越想去做,以此证明他反抗命运的决心。 出于某种男人的虚荣心,莱贝因隐去了那天狩猎后晚上自己就发了高烧的事。 “哇……”叶惊叹出声,脑中已经浮现了各种关于英勇搏斗场面的想象了。在家乡他顶多去河里捉捉鱼,打打麻雀,野兽都是大人们耳提面令要避开的存在,亲手狩猎一只狼,那是多么值得炫耀的英雄事迹啊! 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诺尔前来通知,“子爵大人,爱德华先生一家已经到了。” 闻言,莱贝因拾起沙发上的缎带,随意地将长发系成一束斜披在肩上,戴上雪白的手套,叶跟在他身后,将衣摆抻平,拿出小刷子掸去多余的灰尘,一位成熟的绅士便新鲜出炉了,他身姿挺拔优雅,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令人艳羡的高贵风姿。 所以人与人的差距不仅体现在财富上,更多的则是体现在教养与家庭上。譬如乡绅地主们打破了头想要挤入上层社会,他们购买名画古董,穿着华美奢侈,在宅邸中举办一场又一场的舞会,却依旧难以遮掩粗鄙短浅的气质。反观莱贝因,他从不高调地打扮自己,但每一出场便是整个舞台的中心。 …… 爱德华携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上门拜访,他的夫人恩迪莉女士从马车上下来时看到格雷庄园的全貌,嘴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不过她适时的用蕾丝扇子挡住了半张脸。他们的穿着和时下雾都流行的款式很不一样,男主人的外套上缀着复杂的蕾丝和闪闪发光的金线,多层的喇叭袖,胸襟敞开,露出里面精美的白衬衫。夫人则是一裘巴洛克风格的墨绿绞金丝长裙,裙边绣满了百合花,胸口开的很低,露出大半雪白的胸部,同样缀满了蕾丝跟白珍珠。叶站在诺尔管家身后,看着恩迪莉女士五颜六色的雉鸡翎帽子,心想他们一家肯定很重视这次会面。只不过她的眼神让叶觉得不太舒服,那位女士打量莱贝因的眼神带着一丝轻佻的法式风情,虽然扇子挡住了她的大部分表情,可那双眼睛里蕴藏着一股野心勃勃的势在必得。 诺尔管家连忙招待他们进屋,屋子里早早的烧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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