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恶毒炮灰又被抢走了_1末世/英俊端正的脸上是和他平时毫不相符的狠戾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1末世/英俊端正的脸上是和他平时毫不相符的狠戾 (第1/2页)

    沈琢玉从快穿小世界里出来时,唇角微微下撇。

    身旁的系统围着他乱飞,小小的圆球脸上写满了悲痛。它本以为剧情崩掉,宿主和自己会一起出来,却没想到宿主被滞留在小世界,任由主角受那个变态色胚欺负了一辈子。

    看看漂亮宿主的表情,肯定过得很不好受!

    沈琢玉的确不爽,他早就想好了小世界结束后怎么办。他本身就是魔王,行事肆无忌惮,因为强大的力量,世界上少有他拿不到的东西。

    当初答应当恶毒炮灰穿书,只不过是想着好玩,根本没想过靠做任务拿什么愿力值实现愿望。

    所以在他结束穿书恢复力量,准备把谢池云的灵魂直接抓走,带回自己的世界,却只得了个灵魂碎片时,心情十分不美妙。

    魔王喜欢收藏,有一整座塔,塔里面都是他在各个地方抢来的宝贝,理所当然地,谢池云也应该作为他的藏品。

    要到手的藏品丢了,不高兴是正常的。

    沈琢玉撇开脸,努力说服完自己,想捏几下很久没捏过的圆球,却又垂下手:【下个世界吧。】

    下个世界肯定更好,没准他能一次看上十个藏品。

    系统看着宿主,呆呆地应道:【哦哦!好!】它的宿主居然不休息,好勤奋。

    【滴!3188系统提示,世界载入中,请宿主做好准备!】

    *

    沈琢玉再次睁眼,看到了一片灰蒙蒙的世界。他坐在车上,一个穿着军装的军人走到打开的车门前,面色恭敬,语气里却透露出一丝不耐烦:“沈先生,路队说他实在有事,等会才能过来。”

    “嗯。”

    沈琢玉随意应了声,等人走后,开始接受剧情。

    有了上次崩剧情的教训,系统把人设和原书剧情全部完整地传给了宿主。

    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它还是对完成任务很有信心的!原因没别的,这次的恶毒炮灰实在是太作死了!

    书中,这个身份的原主本来有一手好牌。

    他家世很好,还有个当科学家的父亲,甚至他自己也继承了点科研方面的天赋。

    但他的天赋有限,没办法凭真本事成为受人景仰的科学家,偏偏自己又爱慕虚荣,于是想出个损招。

    花钱买成果,砸钱买称号,再买点水军,在网上一波吹嘘!

    到这为止,原主虽然品性不佳,但也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

    直到末世来临。

    一场恐怖的陨石撞击,带来了全球大地震,以及可怕的丧尸病毒。

    全球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变成了丧尸,包括原主的父母。剩下百分之十的人,有十分之一觉醒了异能,剩下十分之九都是普通人。

    原主是这十分之九。

    从人人追捧的天之骄子,到在丧尸堆里艰难求生,还有随随便便一个异能者都能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变化,让原主的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感。

    在这时,他遇到了一支从朝阳基地——人类特大基地过来的队伍,他拼命向人吹嘘自己,说他曾经的成果有多么多么牛,还说自己有把握研究出抗丧尸病毒的血清。

    小队将消息传回去,朝阳基地上层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让他们把原主一并带回来。

    就这样,这支由五名异能者,五名军人组成的小队,护送原主和其他几个科学家一起上路。

    队伍由三级木系异能者路迟远带领。

    而路迟远正是主角受。

    在末世来临后短短时间内升为三级,路迟远无疑是很厉害的人,而且他不像一般异能者那样自傲,而是很好地执行着保护原主的任务。

    原主自命不凡,平时各种要求不说,在一次丧尸潮中还因为胆子太小,看到有只丧尸靠近,就害怕得正在近身保护他主角受往外推。

    主角受猝不及防地挨了咬,却没有当场变成丧尸,而是进入了昏迷状态。

    原来路迟远不是木系异能者,而是变异的生命异能。他不仅和普通木系异能者一样,拥有使植物再生、指挥植物的能力,还有强大的自愈力,甚至是治愈他人的能力。

    他的异样被其他科学家看在眼里,大家一致认为路迟远有救。

    原主却持反对意见,他担心人醒来后告发他的恶行,于是想办法害死了主角受。

    消息传回朝阳基地,知道路迟远异能特殊的主角攻不敢置信,他以对方爱慕者的身份,拿回了主角受的尸体,并控告了原主。

    原主死不认罪,以自己能研究出血清为由继续留在基地,却没想到同行的另一个科学家在第二天就拿出了血清的初步成品。原主就此失去利用价值,被赶出了基地。

    但血清还没完善推广,新一轮丧尸潮爆发,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