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之门_第十五章 对劫匪的故意伤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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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对劫匪的故意伤害 (第2/3页)

里人,现在是大数据联网,把你的照片录入进去,就可以找到你家人,到时候和你家里人要钱。”

    那位当事人也是,下脚太狠,结果弄做了个中度损伤,花了这么多的医疗费,不知道国家现在财政紧张吗?每年的拨款都要扯皮,这还是公安系统,本身很强势的了,尚且如此,其她部门可想而知。

    一听他提到钱的事,嫌犯只得说:“我住在XXX地方。”

    于是警察便去起底,发现了几个手机,很显然都不是嫌犯本人的,于是接连找到几名事主,嫌犯的罪责更加严重了。

    此时见梦娜坚持原有的证词,周桂荣无所谓地一笑:“这一次居然是劫匪吃亏,什么都没有抢到,只打碎了几个鸡蛋,结果自己伤重住院,他自己也说,早知是这样的结果,就不去抢你了,实在很赔。”

    从警这几年来,政治不正确地讲,这是自己心理负担最轻的一次,简直是可称快活了,终于出了一口气啊,不再是从前那样岌岌可危的感觉。

    梦娜咯咯地笑,问道:“对了,警察姐姐,他的医药费是谁出呢?好像不会很低啊。”

    周桂荣笑了笑:“他的个人财产不够支付治疗费,之前找到他家里,要他家中补足剩余的费用。这个人三十几岁,还没结婚,家里也穷,妈爸年纪大了,付不出钱来,一个姐姐已经结婚,说是也没钱,不肯管这事,已经劝说过几次,还是拿不到钱,所以只好先由公安系统支付余额,法律确实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既然人是我们送去的,就要付钱。要说他没结婚,我们要钱虽然为难,不过倒是少坑了一个女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责任,假如他结了婚,妻子是无法拒绝这样的请款要求的,他已经成年,妈爸姐妹兄弟之类各自独立,和她们要钱便只能协商,得人家自愿才行,希望这个人出狱之后能够把医药费还上。”

    梦娜听得有一点目瞪口呆,法律的问题啊,真的是复杂,如果不是这一次的案件,自己怎么会知道还有这样的规定呢?假如自己结了婚,如果男人在外面触犯法律,住进医院,自己还要给他付医药费,而且是第一顺位,必须承担的,责无旁贷,他本身的血亲反而都排在后面,全凭自愿,这里面的法律原理自己也不是很懂,既然这样规定,肯定是有理由的吧,不过梦娜第一反应,就觉得如果结了婚,起码在这件事里,妻子倒霉。

    接下来的一周,梦娜非常忙,公司的业务增加,梦娜从这时开始,要同时为两个动漫设计背景,一个是推理类,,其实也可以说是古代背景的公案类,另一个是……耽美类,也就是男男爱情故事。

    梦娜对于耽美文并不陌生,她的业余休闲虽然多是看韩剧,不过有时候也是会看网文的,百合言情耽美之类都会看,虽然看得不是很多,不过对耽美文也有所了解,更何况还有日漫原耽,系统学习动漫之后,就好像文学系要求广泛一样,动漫专业不仅仅要求绘画功底,尤其是涉及到设计,也需要大量观看各国动漫,从中吸取素材和经验,因此日漫当然是重点,梦娜于是对日漫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大略探索了一下日本动漫的发展史。

    比如说耽美类,现在几乎就是BL的代名词,男性的爱情,不过耽美的定义原本不是这样,其实就是唯美浪漫,但是到了现在,起码在中国,已经默认专门代指男男恋爱,只是其实也不属于同性恋文学,或许可以算是“女性文学”,只不过是性转版的,而在漫画方面,在日本,起初的BL多是在少女漫杂志上连载的,特别唯美,也非常伤感,作者多是女性,比如萩尾望都、竹宫惠子、山岸凉子,观看的也多是女读者。

    中国的耽美爱好者,提起日本原耽,第一个想起的大概是,不过日本BL漫画第一人应该是竹宫惠子,她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开始连载,想一想那个时代,中国正是从文革过渡到改开的时期,梦娜虽然一心读魔法书,不过中国大概的历史她也是知道的,日本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怎样,她不得而知,不过想来不会特别开放,好像现在这样,所以竹宫惠子的压力也是蛮大的吧?

    在她之前其实还有森茉莉,号称耽美鼻祖,写出两个男子的爱情。

    梦娜读过一点,不过不是很看得下去,还是漫画更加直观,竹宫惠子的笔法也特别细腻精美,即使是现在来看,都是令人惊叹的,很值得欣赏,而且她以这样的专注度,绘制了三千多页,可以说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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