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曲巷 (第2/2页)
对于笪季来说,元贞是他重见天日后认识的第一个人。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那活在黑暗中的一千多个日夜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叫他想忘都忘不了。关于以后这个词,他其实一想到便有些打颤,从三四岁起他便总在经历一些自己都以为挺不过去的事情。就像饥饿,他每次都觉得自己会就这么活活饿死,但又总是能冒出一些以前从不曾设想过的点子,比如吃活物充饥,又或者是杀人。如何让高悬在眼前的白面馍馍降落?把身后挺动着的肉畜染上血的颜色便好了。 他曾听过一句话:人总是刚好能承受自己所遭遇的。其实也不无道理,不然又怎么解释自己还在活着这件事呢?就像他现在最确切的愿望便是满手猩红地永远留在元贞的回忆里,其余的想都不敢想。说实话也没什么动力去想。他总觉得很多东西是与自己无关的——生来就如此,比如爱,比如将来。他一直觉得很累,光是站着喘气就已经很累了,更不论伪装得像个正常人了。他也学着像别人那样去想,干到多少岁就随便到哪里做点小生意娶妻生子安安稳稳度过下半辈子。只是——他很清楚这只是在想,如果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他又凭什么拥有普通人的生活呢?魔神血,听起来厉害,可是放在他这么个灵气魔气都用不了的废人身上无异于一张催命符,每次出手都要瞻前顾后左右思量。作为叛逃药人被魔城城主追捕已经是好应付的了,万一消息再被传出去,又不知会招引多少批秃鹫一样循着腐肉味而来的势力。 被传送到沙漠中后他本以为自己的一生便这样结束了。挺好的,他想,活着时没有体面,到死却能干干净净,这简直是一种恩赐: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长久地凝望着日升月落斗转星移,直至变成一副枯骨,天为棺地作椁,静默而无声。这样平静美妙的死亡方式是他以前从不敢奢望的。 似乎迷迷糊糊地睡了很久,久到他都以为自己已经来到死后世界了,一睁眼却是个极美艳的姑娘。从此他忽然与这个世界产生了牵连,先前的他只是作为一个个符号活在旁人口中,老二的小畜生、骚屁眼子、季五、季礼公子、二六九,如今才真正作为人走进另一个人的生活中,不是随便的什么器物或是某人的替身,而是一个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存在。 很长时间以来,他都像站在一潭汪洋的无人区的死水中,仅留口鼻在水面苟延残喘,沉默地溃烂着,可能再过几百年都无人问津。这时突然闯进一个鲜活的生命,他怎能不狂喜、振奋到疯癫?他要抓住这个活物,死死地抓着,便是要过刀山火海都要用五根半火化的指骨牢牢握在掌中,直至意志残留的最后一刻。因为他怕,他好怕就这么突然在某一天消失了却听不到任何的回声。孤独地活着不是什么怪物,孤独地死去才是真正让他颤栗起来的东西,他宁愿用绳子捆住脖颈切切实实绑在什么东西上也不要消散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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