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舔狗当老攻(十一) (第2/3页)
会儿就腰酸背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特意订做了一把轮椅,正好也能用毯子盖住小腹,因此不至于完全与社会隔绝。 商场里的奢侈品门店已经接到通知,将普通客户都“请”了出来,门口拉上了排队的围栏,没过多久,程澍推着全副武装的游稚进入商场,这奇怪的组合瞬间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游稚将脸埋在帽檐下,很快就到了奢侈品店区域内,被第一家店的店员迎进店内。他扯了扯程澍的衣摆,对店员们说:“麻烦你们带他去试衣服,T恤、裤子都要。” 店员们早已习惯这种场合,领着程澍去试衣间,剩下的店员则各自去取衣裳。平日里游稚是瞧不上这些大路货的,但程澍换好衣服出来时,他还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想以程澍这条件,没去当模特可惜了。 “咳咳,不错。”游稚脸红地说,“尺码刚刚好,这套要了,再去试试别的。” 按照游稚的性格,他本来会直接说“按这个尺码所有款式都带一件”,但他很想看程澍换装的样子,于是不停地要求再试。程澍和店员们都很配合,几乎把店里的每件衣服都试了一遍,游稚看得心里痒痒的,忍不住也按照自己以前穿的码打包了一份。 其余的店里也依样照办,还好司机机灵,在游稚进入第三家店时又额外调了两辆车过来拉衣服,众人才能大包小包地坐上回程的车,此时已是晚上。 游稚从来都没想过给别人买东西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他嘴角挂着微笑,却没看到程澍的笑容。 “怎么,今天买的衣服你不喜欢?”游稚略带责备地说。 “不……不是,”程澍惶恐地说,“是……买的太多了,我……我真的……无以为报。” 眼见程澍就要哭出来,游稚急忙说:“我没说要你回报啊?我都说了,这点钱不算什么,你能别往里想了不?” 程澍连连点头,闷闷地说:“知道了。” 这下换游稚郁闷了,心想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对他好也不行,对他差……自己也下不去手,真讨厌! 带着这样的疑问,游稚终于和程澍开始了同居生活——说是同居,其实关系上更像是主仆,两人居住的房间隔着两层楼,光走路都得花上十分钟。白天时则各干各的,游稚有调研要做,程澍则不间断上课,从礼仪到坐姿,再到贵族家谱、派系,这几个月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至于之后的打算,游稚自己也没有想法,但只要一想到两人已经结番,或许还是会走上结婚、成家的道路吧。 如此过了大半个月,游稚与程澍相安无事,贾医生给程澍开的抑制剂份量刚刚好,既不会让他产生过量信息素,也不会受游稚信息素的诱惑,而且还能保持充足的精力学习。 这天游稚正百无聊赖地看纪录片寻找灵感,手机忽然被几条新闻推送吵醒,他随手点开一看,竟然是初照人与初见月订婚的消息! 自从上次和初照人通话以来,游稚便一直没有和他联络。初照人总是很忙,想来应该是在商讨婚礼事宜,而初见月也性情大变,不再阴魂不散地缠着游稚,而是与初照人形影不离,似乎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游稚切回新闻频道,屏幕上是初照人幸福的脸,一旁的初见月虽然笑得有点勉强,但举手投足间满是对初照人的关爱,生怕他磕了碰了。 就在此时,程澍端来一碗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程澍也开始称呼游稚为“宝宝”。而令游稚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丝毫不抗拒,反倒有种被宠着的感觉,那种宠爱与父母和哥哥们的感情并不一样,但他也说不清到底差别在哪里。 “宝宝,喝点汤吧。”程澍傻傻地笑着,将汤碗递给游稚,“这是我跟廖老师学的,我刚刚尝过,味道还不错。” 游稚哼唧了一声,随后喝了一勺,的确比起之前要进步不少,于是眼前一亮,说:“挺好喝的,下次再多撒点胡椒粉。” “好。”程澍温柔地看着游稚,粗糙的大手生生僵在半空,似乎很想摸游稚的头,“唔……这不是那位贵客吗?” 游稚瞥了一眼电视,说:“你记得他?” 程澍点点头,说:“那天和您……和你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位贵客,善良的小王子。” 上次交待的时候,程澍并未提及如此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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