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传奇_第六章 威神灭神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六章 威神灭神 (第2/4页)

候,威神国损失惨重。

    这也是大家明了的事,毕竟宗教联盟是全民皆兵,而且都是狂热的宗教徒,没事的时候,好像可以任人欺负,但有事时却立刻狂化,舍生忘死。

    唐虎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怒气冲天,不但是他,就连那些替换人都是怒气冲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不算是人,还是思考的方式不同怎么的,在世人眼中认为非常正常的现象,他们这些威神国真正的主人却不这么认为。

    虽然登6战损失的大多是机器人,但他们还是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他们无法承认,强大的威神国在登6战上被人打败了!愤怒的他们,完全无视这种失败是对方多少人命换来的。

    唐虎一声怒吼,同样疯狂的威神军立刻撤离了地面部队,然后直接用战舰攻击宗教联盟的行政星。

    在打爆了近十万颗行政星的时候,宗教联盟的十二大教宗终于承受不住这样血腥的打击,老泪满面的宣布投降,这天,自杀殉教的教徒达到骇人听闻的数目。

    但是已经疯狂的威神军一边狂叫:“消灭所有的信仰!这个宇宙只有威神大神独一无二的神存在!”一边不理会投降通讯,继续攻击星球,直到把宗教联盟总共两百余万颗行政星完全打爆,才停止攻击。

    全宇宙的人都被威神军的行动吓呆了,宗教联盟所在的星域完全成了死域,两百万颗以上星球的爆炸,引了无数黑洞,使得这片星域的能源星、资源星如同废物,根本无法开采。宗教联盟连个人种都没有留下,彻底灭绝。

    威神国的这次军事行动,不但没有获得任何东西,反而还因为黑洞的存在,而平白损失了两、三亿的兵力。

    但就是这样,威神国的那些本土民众依然在载歌载舞,庆祝自己的神成为了这个宇宙唯一的神,至于那些成为宇宙尘埃的星球和生命,则根本不被他们放在眼里。

    宇宙史记的战争中,就算最为血腥的战斗,也最多是把整个星球上的人给杀光,除了偶尔意外事件之外,根本没有故意把星球打爆的。

    要知道一个星球是需要数十亿年才能形成的,对人类来说,星球是异常珍贵,不可再生的资源,就算再败家的昏君、暴君,也不会把整个星球给变成宇宙尘埃。

    而这不可思议的一幕,足以长期占据宇宙史暴行排行榜第一位的事件,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世人眼中。

    全宇宙的人都心里毛,威神国由上王下,都是一群变态疯子!连接威神国的势力,立刻把绝大部分的兵力布置在边境上,以前的互相对战完全停止,并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了反神联盟。

    这联盟在极短的时间内,让成员扩大了数倍,加入的都是威神国附近的势力,他们实在是被这个疯子国家的行为吓怕了。

    而那些移民威神国的人全部是心惊胆战的,他们没想到,原来很好相处的本土民众居然是如此狂热,脑筋迟钝的人只是害怕他们的疯狂,而稍微有点远见的人,已经后悔移民到这个国家了。

    像这种大肆破坏星球、血腥屠杀民众、从上到下都异常狂妄自大的国家,根本就不可能统一这个宇宙,自己还是赶快定吧。

    不过这些希望再次移民的民众失望了,威神国居然拒绝这些移民离开星球,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分辨移民和本土居民的,所有移民都被困在星球上,而且还禁止他们进入网路消息。

    移民们现在可谓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没有办法的他们,只好痛苦地躲在家中,吃着由机器人领来的人造食物。

    威神国灭掉宗教联盟后并没有停歇,反而继续对外扩张,不过这次威神国的度放慢了,因为那些威神国附近势力可是卖足了力气进行拦截的。

    如果威神国此时表投降免死的通令,相信很多势力都会立刻投降的,但不知道威神国什么神经,拒不接受任何外部通讯,反正一定要把敌人给消灭干净。

    失去战舰的势力看到威神军派出登6部队后,立刻松了口气,因为这次威神军不会打爆星球了,星球上的人立刻高举双手,迎接威神军登6部队的到来。

    但是让他们死不瞑目的事情生了,登6的威神军部队,根本不管对方是不是投降,直接把所有人类杀死,就留下星球上空无一人的建筑物和动物们。

    这个消息传出,宇宙一片哗然,大家都在怀疑威神国上上下下的人是不是都疯了,投降后居然还屠杀灭绝星球上的民众?他们这是干什么?这不是不把别国的人当人看吗!

    威神国的举动,让所有势力一边在前线拼死抵抗,一边在后方拼命的疏散所有民众,一些以前的敌对势力甚至互派运输舰帮忙撤离民众,威神国彻底把附近所有国家都变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虽然作战更为艰难,但威神国好像更热衷于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