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视角-01 (第1/2页)
我叫章穆成,今年27岁。 是个普通的小职员。 但我有一个不普通的老婆。 嘘。 偷偷告诉你们,我怀疑他是猫妖变成的。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我和我老婆是在相亲上认识的。一见钟情。 厉害吧? 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当时我就觉得他对我有好感,后来发现我果然没感觉错! 别太羡慕,你们也会碰上的,就是肯定没有我老婆好。 我老婆天下第一好! 咳咳跑题了。 相亲是我妈替我联系的。我本来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对方条件竟然那么好,完美地符合了我对恋人的一切幻想。 我在之前的二十七年里从未谈过恋爱。对,就是你们俗称的“恋爱小白”。 普通的我当然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 本来以为一辈子都会按部就班地凑合着过——结婚,生子,然后慢慢老去。 可是初三那年我发现我不喜欢女生。 同班同学偷偷传小电影的时候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反而是杂志上的男模让我觉得赏心悦目。 当时把我慌得啊,吓得我逃课跑到电子阅览室查了一下午资料,结果还被老师逮住,当场被联系父母。 太倒霉了,谁知道万年不去检查一次的老师会突然起了兴致,跑到阅览室去呢。 回家后我就被父母“亲切友好”地教育了一顿,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几个家庭成员间的感情。 不过好在我发现自己这不是得了病,只是喜好和主流不同而已。 这我就放心了啊。接下来就该解决“如何和父母摊牌而不被打死”一事了。 我想了半天没想到好主意,干脆就不想了,等哪天灵光一现再说吧。 于是我瞒了三年,期间没有任何人知道,连我的哥们儿都没有。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我没碰上我喜欢的人,连谈恋爱的兴致都没升起过。 当然也有过“大胸甜心”和我表白,可是我们型号相同啊。 你让我为爱做受? 不不不想什么呢。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猛1的尊严不容挑衅。 大一上学期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哥们儿学心理的,有次他上网课,恰好被我看到。 有一条策略叫做“Door-in-the-face”,换句话就是先给对方一个高难度条件,等对方拒绝了再请求一件小事。由于补偿心理,对方总是更容易答应下来。 诶!这个思路可行! 我立马想到了先前在微博上刷到的新闻,乐颠颠儿地转给父母。 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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